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以房养老”……近日,一系列养老话题持续占据着舆论中心。而公众在关注城镇退休人员待遇的同时,另一问题似乎成了“被遮蔽的角落”——农村养老。一项对哈尔滨市的调研表明,60岁以上农村“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过50%,60.8%的农村老人在为基本生活来源担心。(11月13日 《中国青年报》)
当我们讨论延迟退休时,可能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有很多人根本就不存在退休,遑论延迟退休。这就是生活在农村的老人,对于他们来说,没有退休年龄、退休工资的概念,即使年老体弱,他们中的许多人依然需要辛苦劳作。
客观地讲,这些年来农村老人的生活处境有所改善。相对于过去单纯的“养儿防老”,现在农村老人养老,已经扩展为社会保险养老、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等三个构成。特别是从2009年起,在全国10%的县试点的新农保,对于农村老人来说是一份“净收入”。但要看到,很多农村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土地收益有限,在生活压力面前“三保叠加”依然一筹莫展。
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没有农村老人的幸福就没有全面幸福。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并不存在绝对的物价差距,所谓农村生活支出少,那是以降低生活质量为代价的。换句话说,当城里人感慨养老金不够时,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这一问题同样存在,甚至更为突出。因此,当我们在讨论城市养老时,千万不能忽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数据显示,在全国1.85亿老年人口中,有超过六成以上生活在农村。也就是说,我国农村老年人口超过了1个亿。从制度设计上讲,完全依赖财政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有点不太现实也不可想象。但鉴于物价的不断上涨,现行的55元新农保在标准确实低了一些,财政应该不断加大对农村养老的投入。
农村养老应该是多资助、多层面、多元化的,既涉及到财政的直接支持,也涉及到政策的调整。现行的城镇居民养老收入,由“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有必要以满足基本生活为标准,让农村老人和城里老人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针对土地养老问题,现在一些地区农民以土地入股,每年每亩可收入大几百元。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让农村老人从土地中获得更多红利。
农村养老问题亟需引起重视,不能成为“遮蔽的角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具体到养老上,农村老人是重点也是难点,但再难也要让农村老人享受到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