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也是城镇的3倍以上。”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央农村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智勇告诉记者。在丁智勇2011年对哈尔滨市12个县乡的调研中,60岁以上农村“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过50%,60.8%的农村老人在为基本生活来源担心。(燕赵都市报)
这些天,有关养老的话题甚嚣尘上:双轨制的纠结、延迟退休的争议、各版方案的质疑、二胎制度的联想……然而,似乎养老只是城镇居民的事情,有关农村养老的思考,仍在不知名的角落被淡忘。最近的消息,是说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彩票公益金10亿元,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约有1.2亿,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5%;因子女长期离家而缺人照料的留守农村老人达5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42%。而全国老龄委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老人的人均收入,是农村老人的4.7倍;从贫困率角度看,在全国约1010万城乡贫困老年人中,农村就占860万,农村老人的贫困发生率是城镇的3倍以上。这说明两个事实:一是农村老人、特别是留守老人数量庞大;二是农村老人经济状况堪忧。
他们年事已高,他们劳作困难,他们或者已经等不及户籍制度的彻底转身。他们面临的养老困境,主要在三个层面:一是土地无可依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养老”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据统计,目前我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达5000万人,预计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超过7800万。依靠土地有偿流转而养老的梦想,迟早要破灭。二是子女难以依赖。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年轻劳动力巨量流出已是不争的事实。当子女们终于“叶落归根”,今天亟待赡养的老人,恐怕也早已不在尘世。三是社保杯水车薪。新农保将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55元。尽管多缴多得,但对于社保意识不强的农村老人来说,弹性交保制度很难起到多大作用。
当此背景之下,如果公共财政不能及时出手,对农村养老问题来说,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补给制度,恐怕都会面临比城市居民养老更严峻的困境。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目标,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提出要“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这些都是宏观而长远的目标,当下最重要的是两件事:一是让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一样成为受到广泛关注的公共议题,赋予农村民众对于养老改革的话语权;二是财政预算及早着眼、及时倾斜,不能把所有的责任与包袱都丢给看起来很靠谱的“居家养老”。农村养老,也要关注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