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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安全着陆”构筑“缓冲带”

发布时间:2013-11-01 09: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制度堵漏洞,给领导干部“安全着陆”构筑“缓冲带”

正值全党第一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之际,中组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在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的各项规定。笔者以为,《意见》的出台,既是用制度切断灰色利益链、防止公权力异化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也是为领导干部从“在位”到“退位”之间构筑一个缓冲带,更有利于他们“安全着陆”。

在群众的眼中,领导干部的吃喝拉撒都由纳税人负担,那么他所有行为只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领导干部在得到一份工资后,他所做的一切应该是义务,是职责要求。如若在职期间还去另谋一份工资,这就有谋私利的嫌疑。

从媒体报道也可见,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消息,不时引起舆论关注。人们担心,这其中是不是会有以权谋私、资源寻租的猫腻?会不会造成权力寻租以及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平正义。

而现实中,我们也没少听说,某某干部下海后,人脉资源用光了就被企业辞退了;某某辞职到了企业,结果几年后就不适应了,然后自动走人……诸如此类干部辞职或者退休后到企业任职的各种版本的故事数不胜数,但核心问题只有一个:人脉资源。干部在位期间积累的人脉关系,是通过行使公权建立起来的。如若对这种以公权建立起来的人脉资源谋私利而放任不管,那领导干部谋取私利的现象将会更大范围的滋生漫延,干群关系、政府形象势必大打折扣。

分析以往的一些案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临近退休时就开始谋求退位之后的出路,有的不愿坚持原则,对企业的一些违规操作的项目睁一只眼闭一眼;有的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利益诱惑面前就抛弃了纪律规定和原则底线;有的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主动为企业开绿灯、谋特殊待遇。这都是将公权力异化成个人谋取私利工具的隐秘行为,难于监督也难于查证,理当用制度去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切断灰色利益链。

当然,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早已有了,但时代在变化,实际情况也千差万别,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新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制度,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哪些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哪些要有严格的限制,划出制度“红线”,这是时势所需,也顺乎民意合乎民情。

《意见》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或退休三年之内,不得在企业任职,这是一个人性化的规定,也是一个很科学的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形成了退休前、退休中、退休后全方位的监督。三年的时限,原服务地的区域限制,一方面削弱了那些主动向企业“送秋波”的领导干部的人脉资源“筹码”,同时“山不转水转”的不稳定关系,也可能让他们打消“多栽花少栽刺、留下后路好办事”的念头;另一方面,也给那些确有企业经营能力、不需要利用“余威”的退休同志再次创业、发挥余热创造了机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照镜子难正衣冠。《意见》既是规矩,更是镜子。领导干部照准了才能走得正、不出轨,在政治生涯的终点站“安全着陆”;人民群众拿起这面镜子,开展监督就有了依据,就能照出那些在企业任职的干部是不是谋私利,是不是凭能力。

来源:人民网 作者:蒲阳布衣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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