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事件近年来频繁在医院中发生,令人担忧。今天发布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规定,医院保安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记者采访了解到,沪上多数大型综合医院尚未达到这一标准。(10月23日 新民网)
医院中的暴力事件是医闹的升级版,面对频发的医闹事件医院做适当的防御是必要的,但如临大敌般加强“兵力”配置就不妥。一来,此举会增加保安人工的成本,加大医院的成本付出,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此项付出会转嫁到患者身上。二来,保安的实际效果会差强人意,不可能即刻处置,而且有规定保安是不能打人骂人的,没有合法的控制处罚权。三来,按这样的配置标准,许多医院会有难度,这一数字比例的科学性也有待进一步验证。
其实,想缓解医患关系,以“动武”方式对付“医闹”是一步错棋,更是一种角色错位,是一种危险的做法。这样只会火上浇油,把事情弄得更糟。人民医院应该为人民服务,即使有矛盾也应该理智对待,双方坐下来“据理力争”,而不是用“武力”说话。毕竟患者不是敌人,患者只是医院的工作对象。而且,医闹者毕竟也只是患者中的绝少数,远远达不到需要加强防御的程度。
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护伤,对少数医闹分子,动则让保安上阵,或拿起钢叉等攻击性装备(以前东莞医院就有此规定),是严重的角色错位。这种“大动干戈”的架势,只会加剧医患矛盾,使平时看上去有悬壶济世情结的医生变得面目狰狞起来。当一名患者一进医院,看到这些“武装”力量就会很自然的在心理上形成一道壁垒,造成信任危机,接下来患者如何很好地配合治疗?在敌对的眼光里,很正常的事情也会充满恶意和危险。
说句不客气的话,医院里配备保安力量只会引起患者的高度警惕,招来更多的“反抗”。病人及其家属也会采取一些应激性措施好“有备无患”,因为每个人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力。真正动起手来,医院方反而会占下风。毕竟医院不是练武行,矛盾激化后再去对薄公堂,医院于情于理于法都会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有错在先”,只能有口莫辩。
要改善医患关系,还是要注重医德、改良服务,在医药费用和医疗技术上下功夫。对待少数蛮不讲理的“医闹”,也只能请求专业的公安力量去依法处置,而并非自己亲自动手用“重火力”去对待患者,否则就有“防卫过当”之嫌,更是涉嫌违法。试想,面对戒备森严的医院,患者还敢轻易“踏入雷池”一步吗?(徐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