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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医闹”,就得以暴制暴?

发布时间:2013-10-28 07: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恶性“医闹”。其中明确要求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10月23日《京华时报》)

两部委出台指导意见,意味着安保升级将成为医院建设的一大趋势,这无疑与近年来医患纠纷频频发展为暴力冲突有关。“医闹”横行不仅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当“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医闹法则”普遍被纳入医疗纠纷的解决之道时,更是无形之中为普通患者的正常维权制造了障碍。

不过,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医闹”固然应该防范,但“医闹”的盛行并非由于医院安保力量弱。医院毕竟是救人而非伤人的地方,动辄向安保求解,秀肌肉、拼武力,无疑是以暴制暴的管理思维在作祟。更何况,即使安保力量再强大,也不意味着万无一失,有时候反而会激发矛盾、扩大事态。

比如2011年,南昌第一医院患者家属数十人围堵医院,在院方五十多名保安冲出后,患者家属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与对方大战一场,酿成了一起恶性冲突事件。因此,等冲突爆发后再动用武力化解,不如在日常工作中就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

这就需要医院深入思考“医闹”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创新管理思路,合理处置医疗纠纷。须知,“医闹”之所以猖獗,最直接的原因是医疗资源稀缺导致的看病贵、看病难。在花费了巨大的精力、金钱成本后还看不好病,患者心理失衡之下,“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扯皮、吵闹之事总是难免。

更关键的是,每逢医疗纠纷,医院的位置总是很微妙,既为运动员——纠纷的当事人,亦为裁判员——兼具医疗事故鉴定之责,在此情形下,医院很难不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罚”。而患者欲质疑医院却无信息优势,欲诉诸法律又无金钱支撑,正常渠道的堵塞让矛盾形成了死结,于是“闹”便成了矛盾的最好出口。

由是观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刻不容缓,通过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立缓冲地带,能有效避免医患双方的“擦枪走火”,有利于情绪疏导、矛盾缓解。只有让客观公正的中立方发挥积极作为,建立起公信力,才能彻底压缩“医闹”的生存空间。

同时,要从源头上创造和谐的医患关系,还应从医院方入手。加大医疗投入,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质量,对医德缺失的医生予以严厉处罚,如此方为“治本之策”。如果缺乏上述配套措施,即使能通过安保升级威慑“医闹”,也无法从本质上改变日渐紧张的医患关系。

(段思平)

来源:光明网 作者:段思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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