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10月21日报道,我市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这是省内率先被赋予生态环境维权诉讼原告资格的民间组织。舆论称:环境公益诉讼将在我市“利剑出鞘”。
近年来,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已成社会共识,环境污染与环境保护也成为民间大热话题。但在生态文明日趋受到重视的同时,我们无法回避也无需回避的是,环境保护的单部门实践,常常因为种种因素,遭遇尴尬,执行力偏软。
因为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因为环境保护是公众利益,既然公民环保意识已经觉醒,就要唤起全社会参与。位于宗泽路上某企业的噪声、粉尘污染,长期受东部居民关注,终于一朝停产搬迁,正是缘于社会多股力量共同介入共同发力的成功实践。
集结散落民间的环保力量,握力为拳。协会的成立,一方面拥有社会组织的资源和信息优势,一方面手握环境公益诉讼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不仅可以期待其在环境治理上,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环境侵权责任,更能够展望其在有关决策之初,在项目实施之际,即行环境监督之效,让环境保护于前置关口。
“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这是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铿锵有力的宣示。成立民间组织,赋予其环境公益诉讼资格,让民间力量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正是镇江市对中央决策的一个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