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录思想不合格学生实则公共责任的走偏
“思想品德课不合格就不能读高中?”近日,深圳公开了2015年中考政策意见修订稿,将思想品德课纳入中考考查科目。修订稿规定,深圳各区、各新区教育部门或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查思想品德科目,不合格的考生,高中学校可不予录取。
(10月24日《人民日报》)
何谓教育工具化?就是在升学的压力之下,教育已经沦为政绩的工具,学生就成了工具化下的牺牲品,教育的目的变得越来越功利,而教育的责任却越来越淡化。在工具化下,一切资源都成为目的性的载体,而“免受伤害的权利”就注定难以实现。
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享有的天然资格。除非一个人因为作奸犯科,触犯刑律被剥夺了这种权利,除此之外不能无理由拒录一个孩子上学。“思想品德课不合格就不能读高中”的荒谬之处在于,无论从定性上还是定量上,这样的前置条件都不具备合法合理性。
思想品德如何评价?由谁评价?其标准是什么?怎样才算合格,怎样才算不合格?从常识上讲,思想品德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评价也相对多元。一个孩子的思想品德如何体现?是设置一门思想品德课,进行统一考试,分高者就品德高思想好,还是分低者就反之?或者是由教师基于自身的掌握进行评价?或者是筹建委员会进行综合测评?
退一步讲,即便一个学生属于所谓思想品德不好的“差生”,其也不应成为高中教育的“弃儿”。一则,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是教化和培养孩子,使他们具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二则,从基本的权利来说,政策层面都不应为伤害权利开天窗。相比于个别学校的私下行为,若是将“拒录思想不合格者”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无疑是将这种伤害权显性化和正式化,为加大伤害的范围开了一个恶例。政策如此走偏,实则为公共责任的陷落。
教育工具化下,各种教育怪象就会横生,比如给孩子测智商,比如劝差生退学或者退考,或者变相开除等等,至于在管理方式上,更是简单粗暴没有顾及学生的差异性,以及现实的需求。若不能从教育自身的品质去反思,反倒拿学生说事,如此本末倒置正是当下教育走偏的最大弊病。
教育是社会和国家最底线的权利保障和人性坚守,若是连教育都如此功利而偏颇,那这些被拒之门外的孩子,又靠什么去接受阳光的照射与雨露的滋润,学校又将他们置于何地,推向何处?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