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应坚持三个标准不动摇
19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备受瞩目的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研讨会已落下帷幕,多个部委与养老方案设计者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已成定论。记者当天求证多位业界人士了解到,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方案目前仍无定论(2013年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我以为,在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上,应始终坚持三个标准。
首先,民主标准。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作为一项关乎全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无疑要坚持民主决策。无论未来的设计方案是何模样,都应坚持民主决策标准。所谓民主标准,至少应当体现三个层面,设计前体现民主,制定方案不仅有专家参与,还有民众参与;设计中坚持民主,请民众参与多方充分博弈;设计后坚持民主,请民众参与监督实施和评估效用。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请民众参与全程决策和修改完善,才能真正体现人民民主决策的制度本质和要义。
其次,民意标准。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到底好不好,既非专家说了算,又非官员说了算,最终发言权在最广大的民众。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全程都应体现民意,方案制定要充分体现民意,征求意见要充分听取民意,如何实施也要充分听取民意。尤其是在实体制度设计的关键节点上,比如,在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中,退休年龄是否应延长,最低缴费年限是否应该延长等问题,绝不能单由专家和官员说了算,更不能由利益集团说了算,而应有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说了算。
再者,公平标准。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是一个关乎全民切身利益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当然需要循序渐进小步慢走;然而“循序渐进小步慢走”绝对不是保护和向既得利益妥协低头,进而延续不公平非正义现状的人为借口,而恰恰应当是敢“啃硬骨头”,敢于冲破利益藩篱,从而实现养老公平攻坚“破冰”的正义理由。以消除饱受诟病民怨沸腾的养老金“双轨制”为例,目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数额相差数倍,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同为共和国公民,不仅“同老不同权”,更让企业职工备感不公的是,他们基于缴费的养老金,却拿不过不用缴费、用纳税人钱供养“白吃”的机关事业职工。可以说,不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就谈不上公平;将养老金“双轨制”改成“多轨制”也不是公平。更为重要的是,不打破 “双轨制” ,恐怕养老金改革既不可能圆满成功,也不可能顺利实施。
据悉,目下被邀请参会的四家单位的学者已经将自己的优化方案上交,但所涉及的具体养老方案以及相关政策何时出台均无定论。我要提醒相关方面的是,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应始终坚持三个标准不动摇!因为只在坚持标准,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案才能得到最广大民众的拥护,只有得到最广大民众拥护的方案,才算圆满成功,才能顺利实施。(长江网网评员 陈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