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发布消息,中央财政已于日前安排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具体包括京津冀晋鲁和内蒙古六个省份,并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财政部表示,该项资金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三项因素分配。
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中,加大资金力度应对污染治理,体现了政府治理污染、营造“青山绿水”的努力。此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就是有力的一招。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今后用于治污的环保专项资金,肯定会逐年增长。
不过,一说到专项资金,我们多少又有些担心。因为,中央政府以往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总有一些遭遇到黑手的“玷污”,贪污、挪用、侵吞挥霍等现象,多次见诸报端,而环保专项资金,同样难逃“厄运”。
有学者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情况概括为混水摸鱼现象、强夺巧掠现象、侵吞挥霍现象,混水摸鱼指的是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与正常经费混合使用,经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单位个人工资、补贴、福利或公用经费等。强夺巧掠,即有的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下拨后,又千方百计从下面捞回一部分。侵吞挥霍指的是个人设法套取、侵占专项资金。
随着国家对环保事业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腐败”正在成为高发的领域。除了环保专项资金被贪腐外,一些环保官员打着“治污”的旗号,在期间中饱私囊,也是令人愤慨。比如前几天在广州公审的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贪腐案,其涉案金额近1.8亿,令人震惊。吴湛辉在任当地环保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都交给了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收受巨额贿款。
无疑,形形色色的“环保腐败”,将打击公众对政府治理污染能力的信心。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上有力保障环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那么,几亿、几十亿的专项资金能否用在刀刃上,那就得打个问号。数目越来越大的环保专项资金,除了审计机关“盯紧看好”之外,还应前置性健全审批、下拨机制,约束权力,形成有效监督,真正确保中央投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大气污染治理上,从而还百姓一片青山绿水、蓝天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