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有读者向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报料称,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他儿子代为到高州农信社大路坡分社取钱,信用社说身份证不对,令其到村镇开证明。证明拿来了,信用社又说要老人亲自来,家属就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可是工作人员还是不给。僵持之下,老人死了。(10月17日《南方农村报》)
“急病患者到银行取钱”的悲剧戏码再度上演——继西安“担架上的改银行卡密码”事件之后,高州市“病重老人亲自取钱,后者僵持中猝死”已成续集。同样的情节,相似的过程,相同的借口,“银行没错”的开脱之下,有最为刚性的制度作为挡箭牌。于是乎,制度俨然成了百试不爽的“临时工”。
制度是个好东西,但制度似乎又是个坏东西。好就好在他可以限制权力,保护最基本的权利。比如存折主人才有权力提取、修改密码。还比如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必须要有身份证发放机构出具证明。这些作为基本的程序把关,能够实现对合法权利的保护,使银行资金更加安全。坏就坏在其可能成为合法性伤害的理由,以及为冷漠服务提供土壤。
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辖区的准妈妈张女士于今年3月怀上头胎,并按医院指导从6月份开始办理“婚育情况证明”和“准生证”。4个月下来,她往社区跑了近20趟,事情在争吵中一点一点推进,但至今,证明还是没有开出来。但经过媒体的曝光之后,事态立即出现了转机,“亲自送上门来”也有望实现。从连跑4个月办不下来,再到办好送上门来,同样的制度执行却是迥然各异的结果,究竟是制度有问题还是态度有问题?
表面上是态度的问题,其实骨子里还是制度的问题。假若换一个对象,来取钱的不是普通的用户,而是一个VIP用户,或者有头有脸,有权有地位者,其仍然会如此“原则”吗?答案不言自明。恐怕那钱早就已经奉送上手,至于签字也是三天两头地跑,见不到人坐下来等也无所谓。何以如此?利益所致,不搞好服务有风险,于是应急有了,特殊通道也有了。
快速通道也是一种制度,只是对谁不对谁有所侧重。这意味着,在提供优质服务上,银行内部是有一套有规可循的制度,只不过不轻易使用罢了。在西安“担架上的改银行卡密码”事件之后,相关方面认为“银行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为什么能提供、该提供的“上门服务”未能提供,本质上还是制度问题。
解决之道,就得为“不上门服务又能怎样”找到一个答案。如何让服务围绕权利开展,如何让权利发挥作用,也是当前无以回避的现实所在。一个真正开放而规范的市场,一个良性而充满竞争的行业,就必须让“用脚投票”的权利得到发挥,让个体的选择能够发挥倒逼作用。这就要求必须实现行业的开放,引入和激活竞争机制,让生存的压力去促进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让制度建设真正回归于对权利的尊重。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对行业作风的整肃,对于“不上门服务又能怎样”要露头便打。而对于银行来说,不是用“制度使然”和“本身没错”来开脱,还应进行作风反思。
退一步说,任凭“担架上的改银行卡密码”之类的事情不断出现,这样的制度本身就不是一种好制度,让恶劣的态度有“银行没错”的理由,这更是一种制度之恶。态度的向好必须让制度向善,并实现制度的真正构建。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