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安徽滁州市数万名中小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观看当地电视台一档节目,并要求“家长陪同观看”后写“观后感”。然而,该节目是在推销一种叫“学习好帮手”的学习资料,许多家长都惊呼上当受骗。日前,发文要求组织收看的滁州市教育局就此事道歉。
这是一个波及面甚广的骗局,细勘之下,可谓损失严重。从学生和家长的角度看,牺牲了周末的休息时间,影响了其他事务安排,并且很多家长还被忽悠着“抢购”了这套质量平庸的学习资料,考虑到数万学生和家长的累计效应,有形和无形的损失不可想象。从滁州市教育局方面看,维护校园秩序的部门却成了校园秩序的破坏者,行政公信力严重受损。
滁州市教育局似乎也感到冤枉,工作人员称“冤死了”;签发组织收看文件的有关负责人认为“主要还是工作经验问题”。但无可否认的是,滁州市教育局及有关负责人,并没有尽到对推销者身份和节目内容严格把关与求证核实的责任,从而在根本上助推了这场骗局的上演。
按照《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系统发生特别重大事件的,都是需要被问责的。所以,滁州市教育局在道歉之外,需要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更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学生和家长没有义务为这种行政失误或者“经验不足”买单掏学费;另一方面,教育局也需要重树行政威信,否则何以再“发号施令”?
其实,近年来类似的事件就不曾断绝过。骗子一方面在电视台花高价广告费播出节目,一方面冒充电视台工作人员或者教育学会课题组成员,联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和家长观看——在搜索引擎上搜索,这样的骗局曾经波及山东、山西、浙江等多个省份。在安徽,芜湖市、合肥市、宣城市也都曾有发生。最终结果往往是骗子“人间蒸发”。
相同剧情的骗局一次又一次上演,除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查不严、对责任人究责不力的因素之外,还与执法部门打击不狠有关。遍查各地发生的类似骗局,鲜见有执法部门严打的案例。骗局波及面如此之广,并且考虑到其侵害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及家长,恶劣性质已不逊于如过街老鼠一般的传销。所以,需要有关执法部门就此来一次剿灭性的严打。
(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