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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落马高官涉“房”凸显反腐软肋

发布时间:2013-10-15 07: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据官方公开信息,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10月9日《中国经济周刊》)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反腐风暴。其中,“房”事腐败格外引人注目,十八大以后更是高频亮相。从“房叔”到“房姐”,从“房妹”到“房媳”,再到过半落马省部级高官涉“房”……这些板上钉钉的“房”腐案件,一次又一次撩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不仅埋葬了许多平民百姓的安居梦想,也露出了权力寻租之羞,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喊“打”之声不绝于耳。

有几个“细节”值得玩味: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房产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从时间上看,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明显比2004年之前多;从地点上看,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房价较高、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高官因为过深卷入房地产而落马的几率明显比新疆、西藏、青海等省份要高得多。

这表明,反腐的重点在不断变化,而我们的制度、法律和决心却没有与时俱进,成为遏止“房事腐败”的利器。早些年,触目惊心的交通建设领域“前腐后继”让人大跌眼镜,相关制度和法律漏洞也迅即得到了修补,腐败高发现象日渐减少;而近年来,我们的制度和法律缺乏足够的前瞻意识,对房价上涨、房地产暴利下的权钱勾结现象应对乏力。这些“细节”之变,实则凸显了“房”腐案件的软肋。

来源:红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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