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精神病? 漫画 陶小莫
去年10月开始,拥有900多万人口的河南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下发到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务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若完不成这个任务,会面临上级的扣分与督导。(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有了2%。的硬性规定,“寻找精神病”就成了一件并不幽默的正经工作。就像所有脑残的形式主义都有着良善美好的初衷一样,筛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本来也是件好事:既有利于康复治疗,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只是,实事求是的筛查非要目标先行,难免要弄成一场闹剧。
当然,这个2%。的任务指标,也并非地方部门无中生有的创意: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7月6日印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制定这个评估方案是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 2015年)》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尽管该方案很人性化地提出“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但考核标准之一还是明确规定: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3、2分。两相比对,郑州的落地指标,已经“柔和”很多。
根据先前普查结果,大概拟定工作目标,也不算多么荒唐的事情。真正的问题在于三个方面:一者,患者数量多寡,是个客观数据,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动态的变化。没有筛查前就弄出目标来考核,本身就非常诡异——既然承认“本地区实际”各自有别,又哪来精确的任务分解?二者,用地方卫生部门的话说,“事实上,我们规定需要查出的精神病人数比上面规定的要少。”换言之,地方部门对考核数字要么是不以为然、抑或是有苦难言,只是,这么多年过去,数十家省级地方部门何以在程序上对此考核方案“毫无异议”?三者,当省级或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将目标层层分解之后,社区医务工作者怨声载道,只是,这样的不满为何依然找不到反馈与博弈的出口?
公共决策不是神仙,试错或者犯错都不稀奇。真正耐人寻味的是,在这种荒诞的“寻找精神病”的摊派指标中,见不到任何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应激机制:从上而下是一团和气地遵从或顺从,明知任务或目标是“皇帝的新衣”,仍要人格分裂地边谬赞、边腹诽。在这个诡异的链条上,不见反思、不见互动、不见监督,有的是都把红头文件当笑话、把离奇考核当命运的态度。
我们常常铿锵发问:荒唐目标是谁、是怎么制定出来的?但很少问另一个问题,这些离奇的摊派指标又是怎样被环环扣扣地执行下去的?如果决策与执行、决策与监督“合穿一条裤子”,行政绩效如何寻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寻找精神病”的故事告诉我们:简政放权固然重要,激活行政链条上的“和而不同”的功能,同样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