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统计,自2000年以来,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这一统计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人们的日常感受,从广州“房叔”、陆丰“房爷”,再到张曙光的美国别墅,一幢幢房产从官商勾结的阴影下被撕开幕布,一条条利益链在涉房贪腐的浮冰下露出水面。(10月10日 《人民日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房产已经成了众多贪腐官员的“标配”。每每落马贪官的庭审一结束,就有网友开始细数他们拥有的房子数量。“房叔”、“房爷”等系列绰号的问世,也说明贪官多“涉房”这一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
人们痛斥落马贪官多“涉房”,不止是关注反腐,还在于社会公平。当许多人还在为自己的第一套房努力奋斗时,有的贪官已“轻松”拥有多套甚至十多套房产。从众多落马贪官“涉房”情节可以看出,他们的购房巨款往往来路不正,多是权力寻租、贪污腐败所得。这不仅严重损害领导干部队伍的形象,也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贪腐官员之所以能够大肆购房,也跟现有房地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相关。试想,如果房产登记制度公开透明,谁家拥有几套住房一目了然,那么贪腐官员如何敢购买和拥有多套房产。要遏制这一现象,必须加快推进住房信息联网制度建设,让官员不正当的房产无所遁形。
另外,“房多多”们层出不穷,还与我国房屋持有成本太低密切相关。由于我国相关税收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许多人可以坐拥多套房产而不用付出过高成本。针对这一问题,不妨出台严格的税收措施,比如征收房屋空置税、遗产税等,使多购房者付出更多的代价。这样才会促使一些官员出手买房前“三思而后行”,减少他们“以贪买房”的冲动,从而间接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