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又一个国庆长假正式结束。从各地传来的消息看,让人高兴的事儿不少,比如公车“私奔”现象少有发现,高档烟酒等礼品消费逐渐降温……但另一个现象的存在,让人很不爽。《长沙晚报》报道,在这个国庆长假,云南香格里拉、丽江等地导游、执法人员出现威胁游客和野蛮执法的行为。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报道,在从丽江古城到香格里拉的“一日游”中,游客如果没有按照导游要求“交钱”参加所谓的“自费项目”,不但会被中途赶下车,扔到荒郊野外,还会有“刀架脖子”的危险。而对于游客的投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威胁相加:“我说拘留你就拘留你”,“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
从此前媒体报道来看,无论是在清明、端午三天的小长假里,还是在国庆七天的大长假中,老百姓关于旅游方面的投诉并非没有,但对于游客投诉,敢于口出如此狂言者,真的鲜见。也正因此,游客的遭遇在央视曝光之后,迅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比如,全国假日办有关负责人就表示,全国假日办强烈谴责欺骗诱导消费、威胁胁迫游客和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
虽然现在当地有关部门已对这一事件的涉事单位和人员开出了具体的“罚单”:威胁游客的执法人员予以“调离”;涉事导游吊销从业资格证和导游证;相关旅行社罚款10万元,停业整顿1个月。但对于这一处理结果,社会并不认可。尤其是对辱骂游客的执法人员只是“调离”,更被质疑为“变相保护”。
为什么社会舆论会有这样的反应呢?在民众眼中,这至少关乎两点。其一,关乎监管部门对法律的敬畏和执行能力。如果一个不把游客投诉当回事的人在执行法律,当游客感觉被欺诈、被强制消费时,不但要看那冷漠的嘴脸,要忍受那爱理不理的态度,甚至还要遭受“滚蛋”的咆哮,又岂能不对一个轻飘的“调离”给出强烈质疑?
其二,关乎旅游行业对游客权利的尊重。众所周知,今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施行。作为旅行社、旅游行业的从业者,该怎么做,又能做什么,这是基本的从业要求。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假期制度的深入实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有时间、有条件走出家门看看的人们感觉到,在他们的出行消费中,不但有旅行社格式合同中的各类陷阱,更有导游实地游说时防不胜防的言语欺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一回香格里拉不只是狠狠地撞了游客的腰,更撞了法律的腰,撞了旅游文明的腰。而这,在大力推进旅游文明建设的今天,人们怎能答应!(肖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