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伪争议背后的公信力"真担忧"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引发民众对“以房养老”的大吐槽,质疑者担心,政府会不会借“以房养老”来推卸基本养老责任?没钱没房的老人今后又该如何养老?(据9月21日《新京报》)。
日前,媒体在报道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时,似乎号准了社会脉搏,有意识的将国务院明确批准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单独提了出来。果然,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吐槽”,事实上,稍微冷静下来之后,人们的争议也逐渐开始变得理性,尤其是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解释,使得人们对“以房养老”作为多途径养老的一项选择,无疑也是一项很明智的政策。但这并没有彻底消除人们对“以房养老”作为养老产业发展是否会让政府推卸基本养老责任的担忧,而事实上这种担忧既真实委实又不多余。
按照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的表示,国家在四种主导养老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方面力量投入,做大整个养老服务产业。这其中包括鼓励金融保险行业开发面向养老服务的产品,“以房养老”试点就是诸多养老服务产品中的一个选项。很显然,“以房养老”只是作为今后养老产业化的一个“金融产品”交由市场运作。但是,在不少地方政府的心目中,轻事业重产业是“习惯性思维”,这从教育、医疗等诸多事业和产业“相结合”发展的过程中有着太多的表现,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和民营“教育产业”的“辅助”让普通家庭的孩子上公办学校一座难求,基本医疗与“医疗产业”的共同发展不但没有给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反而加重了群众负担,恶化了医患关系。产业发展所造成政府“卸责”现象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甚至在很多地方,地方政府有意识的削弱自身应承担的基本义务,把本该由政府承担的基本义务交给市场,甚至连孩子上公办幼儿园都不得不展开“拼爹之战”。
真正按照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回答来发展多途径养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这样的养老前景着实令人欣慰,但正如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国家的很多政策在落实执行过程中被打折甚至“挪用”的情况已很不鲜见,况且国家出台的很多惠民政策和规定本身就缺乏刚性。按照民政部窦副部长的解释,“以房养老”是个性化的、是市场化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以试点提出来的,它完全是一种自愿的、自主选择的行为。但窦副部长却忽视了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经济增长的狂热,如果缺少顶层的制度明确加上严格的落实执行,人们对事业停滞不前,产业突飞猛进,以房养老“被自愿”“被自主”的担忧不会消除,况且,很多事实表明这种担忧一点也不多余。
报道说,早在去年年底,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就公开表示,农村家庭的空巢率已达到45%左右。青壮年进城打工,留守老人带领着留守儿童种田,我国农村的养老现状甚至不如过去。此外,农村敬老院多破旧、简陋、缺少医疗和专业化照料人员,能提供的服务与入住老人需求相去甚远,闲置床位多达47.5万张,利用率只有78%,没有发挥养老中心的作用;同时,大量敬老院没有登记注册,全国农村3万余家敬老院中只有1.1万家身份合法,高达三分之二的敬老院是“黑户”。
针对上述问题,民政部也公布了具体解决办法,认为“在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基础上,向社会开放,接纳周边村镇的散居老人,适当收费,提高运营效益,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这等于是给政府“卸责”撕开了一道收费的口子,而且如何“适当收费?”怎么提高“运营效益?”并没有刚性规定,只能凭地方政府做主,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到,有了国家民政部的这个“表态”,闲置的在农村基层这些“黑户”养老院不但会马上转正,闲置的床位也会迅速开始“经营”,成为农村基层的一项产业,专为“高端”老人服务,而真正迫切需要入住的农村五保等低或无收入老人未必不会受到冷落,农村如此城市自然更不会例外。
对于“以房养老”的“伪争议”,说到底,使人们普遍存在的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真担忧”,尤其是公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金双轨制,诟病多年至今却没有任何改革的迹象,相反针对事关百姓群众敏感利益的延迟退休,养老金“缺口”问题。公众虽充满了“恐惧”,却似乎并没有阻止政府推动的脚步,而以房养老的“横空出世”,让社会公众没法不产生某些联想,尤其是这些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因产业化的介入出现了很多问题,剪不断、理还乱,更让人们对将来的养老问题产生担忧和焦虑。如何消除公众的这种担忧和焦虑情绪,政府不仅需要作出有益的探索,更需要实实在在的做出样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