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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集体下河游泳的三点启示

发布时间:2013-09-09 10: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几个月前是微博的热门话题,能不能下河游泳虽然不是一个标准的水环境指数,但是很能直观反映问题。7日上午,1000多名市民从兰溪市中洲公园阳光沙滩下水横渡兰江,和他们一同下水的,还有金华市副市长张伟亚、兰溪市委书记吴国成以及金华各县市区、衢州市龙游县的环保局正副局长15人。(9月8日 《钱江晚报》)

9月7日是白露,“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白露秋分夜,一夜冷一夜”,天气渐凉,此时选择下河游泳,需要一点勇气。此前,网友“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如今环保局长下河了,理应获得掌声,不过仍有人质疑,“浙江这么多被污染的河流,偏偏找一条干净的游泳,有意思吗? ”

治理河流污染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以为,此次选择横渡兰江,正可佐证浙江这两年的治理效果,据兰溪环保局长施廷涌称,“2011年元旦的时候,兰溪市冬泳协会曾组织游过一次(兰江)。那个时候,我告诉大家这是IV类水,叫他们不要去游。”IV类水污染较大,游过以后身上可能会发痒。自那之后,浙江开始“811行动”,将钱塘江上游被列为一个重点整治地区,关闭了一大批的蓄电池、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等污染“大户”。正因为如此,兰江的水质开始好转,从IV类到III类标准转变——可下河游泳。

从金华各县市区、衢州市龙游县的环保局正副局长15人横渡兰江,我们可以得出几点启示。其一,面对舆论呼声,官员应敢于回应,勇于直面。2011年年底,国务院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面对不堪入目的河流污染,环保局长有责任回应质疑,也有责任拿出行动。

其二,治污需要行动,行动胜过豪言。兰江水质好转,不是自动生成的结果,是治理的结果,正如报道所称,这两年,在水环境治理上,兰溪花了不少功夫,水晶、锡箔这些无证加工坊关停了500多家,2012年来否决了66 个严重污染型项目,今年又取缔了污染企业213家,今年的兰江水质达到了Ⅲ类标准。使河水变清,难道真得无能无力?“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如果有决心,有行动,河水变清并非难事。

其三,局长应到更多的河流游泳。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长钱建民说:“绍兴任何一段环城河,我都可以下去游泳,你叫我从哪一段下去,我就可以从那一段下去……”消息传出,网友叫好的同时也有质疑声,认为不能光在干净的河流中游泳,那些不干净的河流需要治理,如果官员有一天敢于到曾经污染严重的河流游泳,才能说明治污效果明显。

水质好不好,官员心里其实很清楚;如果官员下河游泳,起码说明该河的水质不会太差。期待更多的官员到更多的河流游泳。当然,游泳只是一种取信于民的方式,如果河流真的清澈无比,即便官员不下河,民众也不会说三道四。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石川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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