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河南卢氏县委土坯房中办公报道引发热议。6年后,记者重访卢氏县,又发现了许多“变”与“不变”。走进县委大院,1957年建成的一排排平房依然熟悉,高大的桐树却不见了踪影。原来,2008年夏天的一场暴风,将桐树连根拔起,县委书记、县长和几名同志的办公室被砸出了几个大洞。维修好后,排查隐患,只得将桐树搬了家,取而代之的是修剪整齐的灌木和花丛。(8月27日《人民日报》)
在豪华办公楼不断涌现的现实语境下,土坯房办公显得突出而另类。以至于每一次类似现象的出现,都会引发热议。比如云南昆明市嵩明县县委、县政府至今还在上个世纪70年代建的老房子里办公;婺源县许村镇的办公场所,是一座有着百余年历史的古老民宅,光线昏暗,内饰简单,办公设备陈旧,住宿条件简朴;河北省大名县政府办公楼极其破旧,大部分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在当地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高的大楼是医院,最破的房子是县委县政府大院。”
对于公众来说,他们往往陷入两难,一方面,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土坯房办公的坚守都值得期待,毕竟相比于豪华来说,这样的表现都有其优质性;另一方面,形式和内容的割裂,又往往容易被形式化误导,辩证的结果往往是,豪华侈奢是一种形式主义,而土坯房办公也有可能沦为作秀的道具。
办公楼的好与坏并没有原罪,漂亮的办公楼并不代表官德的沦落,而破旧的办公楼也并不代表官德的高尚。如果政府机构的豪华办公大楼,是以“后天下之奢而奢”作为前提,在实现了充分的民生保障之后,其行为就有合理性和正当性;反之,如果连政府办公室的条件都不能改善,也可以作为民生现状的一个参照。厘清前提和关键,并进行比较和对照,才能不被形式所误导。鉴别道德高低并不取决于某一种道具形式,而应基于对内容的判断与审视。官德高低评价标准,最终只能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落脚点。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土坯房办公只是整体状况的写照,那么破旧办公楼办公并无可大书特书之处。让群众满意,不是让民众与政府一道固守贫穷,而应当是“共富共享”——民众的住房、学校的校宿,都如同政府办公楼一样富丽堂皇。离开了这个前提,动辄对破旧的办公楼唱赞歌,不符合价值评判的标准,也容易陷入形式化的窠臼之中。
现代政治伦理之下,公民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形式层面,而跨越到对内容的审查。自然,对于权力的监督与促进,也不会基于办公楼的新旧与否,而是权利对权力的约束机制,能够发挥兜底的作用。其间包括程序正义的要求、绩效的考核、民生福祉的实现等等,唯有如此,才能脱离道德思维的局限,而上升到对权力约束的制度构建上来。(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