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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秦火火”们关进法治火海

发布时间:2013-08-24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的互联网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拥有7亿多网民和数百万家网站,而与此同时,各种网络谣言频频出现,让人们对这个新生事物喜悦中平增了不少担忧。毫不夸张地说,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此语境下,奉“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为圭臬的“秦火火”,终于领教了“第一把火”的厉害,在尚未“谣翻中国”之前先把自己“谣”进了法治牢笼,真是大快人心。

根据“秦火火”自述,他造谣一方面是享受受追捧的喜悦,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出名后可以出书赚钱。在这种近乎变态的心理和价值观的作用下,“秦火火”们不惜殚心竭虑、无中生有地胡乱编造各种谣言,这些谣言有的不仅给一些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很大伤害,更是给政府形象、公共利益带来不小的消极影响。例如“7·23”动车事故谣言和“郭美美”事件,都因无中生有的谣言,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间社会与政府的隔阂,进而造成公信流失。

正如一网友所言,社会生活有边界,网络世界有底线。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跳脱公序良俗的规制。这个道理并不复杂:网络本就是人类生活、生产的工具,网络活动本身即是社会生活的投射,不应该也不能成为一个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就可以肆意妄为的王国。笔者甚至认为,即便没有制定任何管制网络谣言的相关规制,一个正常的人也要守得住底线,对网络行为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不信口雌黄、要诚实守信,这何尝不是一个人从小就被教育为做人的基本准则之一呢?

话又说回来,在崇尚法治的社会,道德宣教所能发挥的作用已然有限。“秦火火”们的存在已经证明网友自我净化能力的良莠不齐。正因如此,要让互联网健康发展、让社会秩序不因网络谣言而受伤,法治始终是最佳选择。值得警醒的是,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文本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早有明确惩处规定,但在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等方面,并不明朗,加之现行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规范不健全,使得法治创立一直滞后于形势发展。

因此,要把“秦火火”们全部关进法治火海,还有必要加快创新、借鉴相关法治手段。这方面,美国值得一学。自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各部门先后出台了130多项详尽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让美国对互联网“与真实世界一样进行管控”,并对网络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正因如此,在美国,没有谁像“秦火火”一样,敢公然朝着“谣翻中国”去引火烧身的。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邓子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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