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帮孕妇“要座位” 折射利他行为困境
近日,江苏南京市9路公交驾驶员刘佳在开车过程中,遇到孕妇上车,在他多次提醒乘客给孕妇让座无果后,这位驾驶员看着站着的孕妇,说没人让座就不开车了。
后来,孕妇后方的一位男乘客站了起来。(8月22日《现代快报》)
公交车也好,地铁也罢,在供不应求的格局下,座位就变得紧俏起来。面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带小孩的乘客”,饱含弱势补偿和人文关怀的让座,既响应传统道德规范的倡导,又符合现代社会文明的要求,是一种典型的利他行为。只不过,社会转型时期,在道德规范部分失灵、利他行为动机不足的背景下,由让座引发的摩擦和纠纷屡见不鲜。
面对上车的孕妇,司机摁了4次提示音按钮,车上的乘客却无动于衷。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心态,让身为父亲的刘佳情绪有些激动。万般无奈之下,刘佳以“不开车”作为博弈的筹码,最终帮助这名孕妇“要”到了座位。
然而,在利益多元时代,公交司机看似正义的行为,却遭遇了另类的质疑与诘问。在一些人看来,“让座”属于道德范畴,“不让座”属于权利问题,公交司机强迫别人让座并坚持不开车的做法,有失妥当。
每一个乘客通过购买车票,都与公交车运营方建立了事实上的契约关系。公交司机的角色义务,在于安全、便捷地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由于公交车刹车多、停靠多,站立的孕妇面临着难以估量的安全风险。在公交车上没有空位又没有人自觉自愿让座的情形下,司机帮孕妇“要座位”,无非是为了保障孕妇的生命安全。在利他行为缺失的背景下,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次优选择”。
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和社会异质性的增强,个人之间的联系弱化,陌生人之间的距离感和隔阂感加强。面对素不相识、没有什么社会联系的孕妇,让座这一原本“只要愿意就可以做得到”的事情,许多人都选择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从消极回避到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就怎么样”,把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写进每一个人心中,做“参与时代”的建设者和推动者;当爱与善的河流汇聚,无人给孕妇让座的悲情才会不再上演。毕竟,践行利他行为,在许多时候缺的不是渠道,而是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