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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医生“黑名单”靠什么来保障?

发布时间:2013-08-14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相继在华曝出“贿赂门”的同时,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涉嫌卖婴案也在持续发酵,关于医生的负面报道频见报端。中国医师协会建议,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的医生,在《执业医师法》中应增加“终身禁医”法条。该协会已正式启动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公示考核结果的同时,医生“不过关”的原因也有望对社会公示。这意味着,在两年一次的考核中,因医德医风问题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被列入“黑名单”。(8月11日《京华时报》)

行业的监督应该与法律监督相结合,法律的监督要以法律为准绳。近日,行业的丑闻频频曝光,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给法官队伍抹黑,医药外企“贿赂门”、富平医生涉嫌卖婴案也将医生队伍推向风口浪尖。加强行业队伍的管理,一靠自律,二靠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监管,三靠监管的执行力。

建立医生“黑名单”,增加“终身禁医”法条,这些建议符合当前民众的呼声,只是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完善靠什么来保障?毫无疑问执行力将成为关键点,当然,在看清民意呼声的同时,是否更加清醒的考虑“黑名单”的监管作用到底有多大,“终身禁医”的威力能否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大背景下,不可夸大医生的负面宣传,也不可对部分医德缺失的医生进行放松管理。“黑名单”在不少行业是用来监管客户群体,在行业自律方面,这种方法是否有效,还有待实践的检验。“终身禁医”的法条如同“终身禁驾”一旦实施,其威慑力有多大,也难以预料。其实,行业的监管问题,除了法律的完善之外,最重要的是一些在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监管问题。比如,医生触犯法律并非只是“黑名单”能解决的问题,再如,建立医生“黑名单”,监管权限要明确,如果仅从医师协会层面进行管理,其权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而国家卫计部门的监管又如何去做到公平公正呢?

因此,建立医生“黑名单”的保障还在于解决行业内部监管机制问题,最终还要健全法律法规的的出台和执行问题。当然,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医生队伍绝对多数是靠得住的,在众多负面的因素面前,医生队伍的培养和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救死扶伤问题,总体看来既要严查少数的“害群之马”,也要更多的考虑医生队伍的整体积极性的提高和公信力的维护。“黑名单”不可依赖,“终身禁医”要慎用,不完善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只能是体现其短期效应,而长远来看,这些还是慎用为好。

  

  文/邓闽军

来源:红网 作者:邓闽军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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