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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什么种子发什么芽

发布时间:2013-08-10 08: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方城县农业局违规推广新麦26种子,导致该县小麦减产2亿斤案件最近有新进展,该县农业局副局长刘会合涉嫌滥用职权,于7月27日被刑拘。(8月1日《大河报》)

作为农业局的领导,理应是种地的行家,农民的贴心人,对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种子,自然也应高度重视,从严把关,把最优质最高产的种子推荐给农民。可是,这位领导却是以权谋私的“行家”,“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对自己的利益“高度重视”,在有私利可图的事情上“从严把关”。为了一己私利,把不适合本地的种子推广开来,给当地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调查组发现,刘会合之妻薛玲是方城县兆丰粮食合作社的负责人,该合作社于2012年8月购进新麦26种子2.5万公斤,在刘会合的帮助下向群众推广销售,获利9000元。

作为农业局的领导,又负责推广种子,自然知道“良种得高产”,可是,这位领导问过自己,自己的心头播下的是一颗怎样的“种子”?是为人民服务的“良种”呢?还是“以权谋私”的劣质种子?心中无良种,又怎能获得“人民群众好评”的“高产”?怎能获得幸福这枚“甜果”?

也许这位领导会埋怨自己,是自己一时“失误”,推广了不适合本地的种子,导致事发,是偶然。但是,若一位领导的内心,播下的是“以权谋私”的种子,那么,即使这次不出事,以后还是要出事的,内心的“劣质种子”早晚会发芽、开花和结果的,“东窗事发”就成为一种必然。

长期以来,个别领导干部把自己手中的权力视为获取私利的“资源”,把“人民公仆”的角色忘掉了,不知不觉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让一些部门在人民群众面前丧失了公信力和良好形象,教训十分惨痛,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反思。

当地农业局这位领导的所作所为,是一种标准的“官僚主义”,害了百姓,也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当前,我们正进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对一些党员干部来说,确实需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了,认认真真地查找自己内心出现的问题,把自己心房上的“劣质种子”清除掉,把“为人民服务”的良种播下去,才是最需要做的急迫事,才是一件于国于民、于己于家人都有利的大好事。

 图/成喜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闫东良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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