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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害己“过头税”

发布时间:2013-08-08 08: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吴之如 文并画)

在税收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再次强调,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查处收过头税行为。当有关方面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时,基层税务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必要时向省局和总局报告。王军在河北调研时指出,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

  (7月31日 《新京报》)

税收关乎国家财源,没有哪个国家不收税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税收的根本目的。相宜的税收政策,才是富民强国的切实保障。但是,有的地方税务部门的某些公仆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或者假装不懂这个道理。他们习惯于随意收税,而不是依法征税;喜好撇开国家相关政策,自搞一套,由着性子大收“过头税”。乍一看,好像他们颇为能干,敛财有胆,聚钱有方。然而明理人都知道,这么做确如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所说,是害人害己害长远的蠢事,既不得民心,也误了国家。假如其中还有借乱收过头税而乘机捞取私利的猫腻,那就更与腐败搅成一团了。

市场经济条件下,放水养鱼才是税务当局的明智之策。任何大收过头税竭泽而渔的冲动,都是有害于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也明显违背了国家政策,侵害了人民的长远利益。事实上,国家最近出台的对小微企业免税的政策,就是着眼大局放眼未来的一步好棋。退一步海阔天空,把国企、民企和民众都养富了,国家还愁收不到足够多的税吗?有道是:

  害人害己“过头税”,

  急功近利吃大亏。

  严格依法循政策,

  富民强国众望归。

公仆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自觉抑制不切实际的过激冲动,譬如税务部门坚决不收“过头税”,这才能赢得百姓的信赖,才能取得工作的成功,也才能维护政府部门的信誉。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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