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云南要对自己动刀子,割掉身上这块“肥肉”。7月18日,民政部和云南省政府联合举办的“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上,云南公开宣布“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除发生重大灾害外,不再参与社会募捐”。外界乐观地认为,这意味着当地政府不再具有行政性募捐的权力。但也有学者表示,这仅仅是一种先声,距离真正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8月1日《燕赵都市报》)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意味着,行政权力将不再成为公募市场的“干扰素”与“主宰者”,行政命令下的强捐、逼捐现象将会受到遏制。当捐款不再成为一种任务的情况下,慈善的发展,爱心的激活,就需要各慈善机构以公信来获得信任。那些一度受行政“庇护”而不愁生计的官方、半官方慈善机构,也面临“无钱可捐”的生存危机。
在政府之手的操控下,所谓的公募其实已经成为了一种硬性的摊派,既损伤了慈善公信,又滋生了各种乱象。随着政府之手的过深介入,慈善捐款背后的利益纠缠便越来越深,一方面是出于政绩利益的要求,使之成了政府宣传自己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需要。从小的地方来说,在“慈善经济”的潜规则之下,捐款数量的多少跟部门的经济效益挂钩。诸如黑龙江省规定75%的返还比例,对于各部门来说都是一种隐性而可观的收入;从大的方向来说,政府参与募捐市场,直接参与募捐,捐款最后进了政府财政户头,成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其用途也远离了募捐的目的而被挪用。如此看来,政府介入过深,利益自利之下,公益募捐已然变得面目全非。
“政府之手”退出公募市场具有破冰之义,其意义在于,一是实现了权力的让渡,让政府的角色得到了矫正,使之不再既扮演裁判者,又充当运动员,出现了角色的错位与行为的异化。当政府不再充当运动员,而只扮演裁判者的角色之后,那么真正的主体优势将由市场所决定;二是政府退出之后,增加了民间组织的自治权,为实现管理创新创造了条件;三是保证社会组织之间的公平竞争,有助于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并因此形成良性的业态环境。而竞争与生存压力,对于官方和半官方的公益机构,也会起着倒逼作用,对于其去行政化也能创造条件。
“政府之手”退出公募市场后,慈善事业将不再被绑在“权力战车上”,公众便有了更为自主的选择与决定权,其基本权利也将受到保护,其慈善的表达才有出于本意的前提,这才符合慈善的本意与本质。这样的慈善才会成为真慈善,也不会因为爱心受伤,对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带来隐患。更重要的是,公平环境的形成,民间慈善的激活,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虽然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还仅仅是一种先声,距离真正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令人欣喜的是,“政府之手”退出公募市场具有破冰之义,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冬天已经过去,春天自然也就不远了。时下,“云南动作”要尽快成为“云南经验”,并最终上升到全国行动。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