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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有 “纳凉”标志

发布时间:2013-08-05 08: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进入“烧烤”模式。至昨日,全国有43个市县日最高气温超过40℃,高温天气覆盖19省份,面积达317.7万平方公里。昨日11时,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级应急响应,这是有史以来气象部门启动的最高级别高温应急响应。

  (7月31日《新京报》)

每到炎炎夏日,“蹭凉”已成了城市一景。车站、银行、超市等场所都能看到“蹭凉”者的身影,但笔者注意到,几乎没有一家能够容纳市民纳凉的场所在醒目处标有“纳凉避暑”标志的。我们现在并不缺少纳凉场所,问题是,多数纳凉地方都是市民去“蹭”的,更不要说相关部门在醒目处标明“纳凉中心”了。

多数市民只知道超市、影院等传统的纳凉去处,却不知道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也是纳凉的好地方。所以,我们的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向市民进行宣传,并无条件全面开放,且在显眼的地方标注“纳凉避暑”的标志。

向市民开放纳凉场所并设置标志,是政府应该做到的,并非对市民的施舍。城市居民因家庭条件限制,舍不得开空调,甚至没有空调的市民还不少;还有城市的农民工,他们居住的工棚、宿舍还没有安装空调。他们白天干着最苦的活,中午、晚上又得不到好的休息,作为我们政府应该在高温季节考虑到这部分人群纳凉问题。

现在市民到公共场所纳凉都用一个“蹭”字,说明了我们政府在对待市民纳凉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愿今年夏天能趁热打铁做起来,不要让市民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冷”了心。

  徐志翔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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