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万移污泥到环保局门口,“戾气”?
把一堆污泥移到环保局门口,你就能获赏10万元,这不是开玩笑。前几天,绍兴网友“羊山踞仕”发布了这则特殊的“悬赏令”。为此,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一周内连续做了三次批示,要求严查偷倒污泥现象。(8月1日《钱江晚报》)
不管污泥是谁倒的,对于把污泥移到环保局门口这种做法,笔者是不赞成的。一来,污泥不是环保局倒的,纵然环保局有监管责任,但也不应该把板子百分百地打到环保局身上;二来,污泥已经倒了,想办法除掉污泥,让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应该“冤冤相报”、“一报还一报”;三来,这种做法“劳民伤财”,用这几天最热的一个词来说,就是有点“戾气”,而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戾气”,都是当今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然而转念一想,为什么一堆污泥会引起这样的公愤,这当中当然是有缘由的。第一,网友是一名民间环保人士,眼睛里自然容不下任何有损环保的沙子。第二,绍兴偷倒污泥的情况非常严重,记者现场调查发现,城市核心就有上百个污泥堆。网友发出“悬赏令”,真有一点“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意味。第三,正如网友自己所言,“悬赏”并非炒作,而是希望能引起重视。由此分析,网友的做法情理相符——既包含了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切齿痛恨,更折射了当下“事情不闹大没人管”的尴尬现实。
网友这个有点“戾气”的做法,居然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是网友云集响应,纷纷在网上晒自己看到的污泥照;二是引起了绍兴市委书记的高度重视,相信市委书记三次批示之后,偷倒污泥现象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
污泥之害,远远不仅是影响形象。据环保部门人士介绍,这些污泥,多数是企业在处理污水过程中添加的沉淀剂和试剂沉淀,毒性和危害都比较大。我不想给发布“悬赏令”的网友戴上“以人为本、珍视健康、珍爱生命模范”的高帽,但笔者这时坚定地认为,这个“悬赏令”发得太及时、太有必要了。
前段时间,有人悬赏100万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也有某省副省长与地方环保局长相邀两年后下河游泳。不管别人怎么理解,我倒是看到了人民群众对于环保的担忧,也看到了政府抓环保的魄力和勇气,因而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满怀憧憬。
我们曾大声疾呼,发展不能以牺牲几代人的生活质量为代价;我们也曾铿锵发声,不能让污染继续吞噬国民的幸福感。假如这则特殊的“悬赏令”,能够对唤醒国人尤其是企业主要官员的环保意识有点作用,那么,其中的“戾气”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通过理性诉求解决污染问题、搞好环境保护,这才是我们希望看到和努力追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