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火热的天气使得人们都爱去水边避暑。在镇江,无论是城市的游泳馆,还是金山湖,甚至是广场上的喷泉、山间的水库都成了戏水的“胜地”。
在本地网络,与“水”有关的话题也是网友们讨论的焦点,其中,戏水、游泳时的安全隐患更是常常被提及。日前,网友“king”发表微博,反映丁卯沃得广场的喷水池中有小孩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戏水,“水池中有喷水装置和彩灯,相当危险!”无独有偶,近日也有媒体报道,泰州的一名13岁男孩因跌落喷泉池,不幸身亡。网友们在叹息一条生命逝去的同时,也纷纷感慨:“夏季的溺水悲剧,何时才能打住?”
都说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隐患却无处不在。喷泉池中的水长期不换,单从卫生的角度就不适合戏水,而池中的电器一旦发生漏电,后果不堪设想。喷泉池只可“远观”,但“近玩”的游泳场所也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安全。从游泳场地的安全性到水质情况,从游泳者的技术到救援人员的水平等,诸多外部条件,缺一不可。
出了事故,责任可以追究;有了损失,金额也可以赔付。只是,面对生命这条单行道,一旦出现溺亡的悲剧,说再多都是于事无补了。如此一来,面对夏季安全,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格外重要。例如,城市中的喷泉是不是该定期检修了?游泳场的安全工作有没有落实到位?水库、人工湖要不要安排专人巡视?
当然,面对戏水时的潜在危险,当事人的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才是根本。近些年,运动健身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公众往往在锻炼的同时却忽略了体育运动的潜在风险。今年5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赫然在列。把体育活动以安全为标准进行风险评估,不是让公众避而远之,而是给体育场所的经营者敲响警钟,更给参与其中的公众绷紧“安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