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刘军
“中国教科院院长带老婆公款出国旅游上赌船,10天行程仅10小时用于公务。”近日,有网友曝光一张2011年12月3日—12日的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赴阿根廷、巴西考察,10天的考察期内,除10小时公务活动外,其余均为游览行程,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7月17日《新京报》)
在教科院官网上,对这次公款出国的报道是“院长袁振国率团赴阿根廷、巴西,访问了阿根廷教育部教师发展研究所等机构”;可实际的行程单一曝光,10天行程里公务活动只有10个小时,其他全部内容都是参观游览——两者反差何其巨大,它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以后看官网新闻的“角度”。虽然屡见不鲜的“因公出国”很多都是以旅游为主,但是“去赌船上考察教育”还是难免让人感到震惊。
曝光的网友说,是在某停车场捡到一公文包,其中就有这样一份出国行程单。这个说法是否可信暂且不论,不过因网友捡到文件袋而曝光公款出国游很早前就有过。关键要看的是,曝光内容是否属实。教科院官网的报道,显然正好佐证了这份行程单的真实性;带着妻子出国旅游,即便在公款出国游十分普遍的“特殊国情”之下,相关官员至少也应该有一点丑闻意识;可是,这位院长却相当淡定地表示“没什么不能回应”,但必须先与教育部新闻办联系。
2008年4月以来,中纪委、外交部等10个部门,几乎每年都要在全国开展制止公款出国游专项工作,对制止公款出国可谓“三令五申”。2010年,中纪委更是规定:组织公款出国游者,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为什么公款出国游还是屡禁不止?是不是他早就预料到,无非是写一份“深刻的检查”了事?反正,公款出国游“违纪不违法”已经是多年的处理惯例。
政府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里很大部分是用于公款出国,某些中央部门甚至100%用于公款出国。那么,名义上的“因公出国”实则携妻旅游,会是个案吗?有多少“因公出国”经得起行程单曝光?虽然公众从来看不到具体的行程单,偶然被“捡到”的行程单却一逮一个准。理应看得到行程单的相关部门,有没有认真调查过?
公款出国游不是什么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而是典型的贪污腐败和公权滥用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公款出国游之所以屡禁不止,以至于相关官员失去丑闻意识和基本耻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违纪不违法”的处理太过轻微。如果每一起公款出国游都能当作贪腐案件严肃查处,让以身试法的官员为此付出严重代价,也许公款出国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泛滥了。
当然,规范“因公出国”还需要一整套的制度架构,事前审批与事后核算,预算约束与审计督察,内部管理与公众监督,一样都不能少。比如,如果每次“因公出国”都要事先向纳税人公布行程单,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去赌船上考察教育”的公款出国游?
盛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