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公安部门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立案侦查。葛兰素史克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
京华时报发表华池阁的观点:此前,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跨国药企都卷入过涉嫌在华行贿风波。葛兰素史克此次涉案,再次表明商业贿赂不分中外、不分企业大小,也再次表明反商业贿赂任重道远。
新京报发表徐明轩的观点:打击“洋腐败”,更要打击本地的受贿者。目前中国警方已追究葛兰素史克的行贿责任,也应该追究他们的行贿对象——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医生的受贿罪、商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人民网小蒋随想:药监局也是腐败高发地。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有15名药监系统重要官员落马,包括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前副局长张敬礼等“大鱼”。行贿与受贿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重要,关键是它们狼狈为奸,是在搞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管控公共健康的部门领导频频拿公共利益寻租,只能说明权力的脱缰。与腐败暴利药相对应的是,一些低价救命药却因没利润、无政策补贴而停产。当药品的利益属性超过救人属性,怎能不变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