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网友在浙江绍兴本地论坛上发帖说,当天的《绍兴县报》头版刊登了三家违法排污企业的道歉书,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并质疑“歉意何在”。其中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三家企业刊登致歉信前有沟通,“可能大家都没什么文化”,所以才会雷同。
(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套用一句俗语,可谓“此道歉纯属形式主义,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当三个内容一模一样的道歉书被“批发于众”之后,其间的诚意也就令人无以接受。
道歉如同做广告,没有实际行动再好也白搭。
对于“雷同道歉书”,企业的解释为“可能大家都没什么文化”,雷同之余还挺雷人。“没有什么文化”跟道歉书雷同有什么关系?写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抄袭别人却是态度问题。用能力问题去解释道德问题自然“风马牛不相及”。
“雷同的道歉书”暴露出多重耐人寻味的信息,一则说明所谓的道歉,不过是“形式以对”,当事者根本就没有把公众感受放在心上;二则表明,监管层面没有发挥作用,对于违法者的处罚没有触及灵魂,不然其态度也不会如此傲慢与无视;三则说明,在这样的态度之下,其依然还有违法之虞,道歉都没有诚意,其整改自然也会敷衍塞责,应付了事,风头一过违法依旧。
“雷同的道歉书”是一张现实版的“画皮”,其真实的应对与敷衍暴露了违法者的嚣张,既无视于公众的尊严,也无视于监管的权威,在挑战公众心理底线的同时,也在挑战规则的权威。有多少真实的“雷同”,就有多少可怕的“画皮”。
从企业第一责任,到监管的第二责任,若没改变形式主义的作风,所谓的严苛责任就只能成为空话。
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