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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抢喝穷孩奶”应被谴责并严禁

发布时间:2013-07-09 07: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漫画 张兮兮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最先嗅到商机的奶妈中介在深圳异军突起。不过每个月1万元的成本,加上深圳毗邻香港方便购买奶粉,许多“抛夫弃子”来深淘金的哺乳期妇女,最后却只能“待岗”,或转做保姆。但是,今年香港婴儿奶粉限购,导致奶妈行情水涨船高,而中介亦另辟蹊径,将奶妈的服务范围扩展为成年人哺乳——如果有必要,成人甚至可对着乳头喝奶。

  (7月2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奶妈并不是一个谁都能干的“职业”,必须是自己生了孩子才会产奶。换言之,奶妈把奶都给别人喝了,自己的孩子肯定就只能吃奶粉了。在今天,奶妈居然依旧可以作为一种“职业”,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富人生了孩子,自己妈妈不喂,却去抢别人孩子的奶喝,本身就是极不人道的交易;现在倒好,居然成人也要去抢别人孩子的母乳,这的确“容易让人联想起旧社会的地主刘文彩”。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被谴责吗?这样的中介难道不应该被取缔吗?

或许有人会说,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市场行为不应该粗暴干涉。的确,喝人奶的富人们也是给了钱的,而且给的价钱不低,而这些钱,显然正是那些家境贫寒的农村妇女们所最为需要的。但是,母乳真的也能作为商品经营吗?另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的利益谁来保障?更何况,“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对着乳头喝奶”,本身已经涉及色情行为——当然,这应该不是成人喝人奶最主要的问题所在,除非某些富人有此特殊癖好。

但是,法律不能容许这样的行为,属于婴儿的母乳应禁止“出售”给他人,尤其是成人。上海市卫生局曾发出《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原卫生部法监司明确回应: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据此,利用人体母乳牟利的行为应属违法无疑。深圳富人圈流行成人喝人奶,应该受到谴责,相关中介也应遭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盛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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