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文莱召开的第46届东盟外长会议上,有关“南海行为准则”(COC)的问题备受关注。6月30日中国与东盟外长会议后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将在9月就COC举行磋商,并且同意设立“名人专家小组”,为上述磋商提供相应支持。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签署十多年来,对稳定南海局势、推进南海合作发挥了有目共睹的重要作用。但时至今日,由于某些南海声索国出于自身私利,其对落实DOC框架下务实合作的积极性减弱,而力推与中国签署COC,加之美日等域外大国的推波助澜,以至于使围绕COC的有关磋商与分歧成为本不该是问题的问题。
从DOC到COC,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始终扮演着建设性的角色。国际舆论把COC至今未签署的责任归咎于中国,宣扬中国因担心被“捆住手脚”而不愿签COC,这不客观,也有失公允。以中国的综合实力,某些时候在南海维权过程中采取强硬行动并非难事,但中方始终坚持以和平的方式,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反观菲律宾等南海声索国,近年来却频频出击,不断在南海问题上制造并挑起事端,推动争议国际化、抢占蚕食南沙岛礁、加大争议区资源开发等,刻意挑战中国的底线,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正当权益,这种行径实质上破坏了遵守DOC的承诺和彼此间的政治互信基础。
近年来某些国家围绕COC大做文章,在南海地区兴风作浪,挑动是非,抹黑中国,其鼓噪只有推动并达成COC,才能施压和制约中国在南海的所谓“强硬”行动,进而化解南海争议,这显然是颠倒黑白的无理说辞。此外,COC也成为某些南海声索国引入域外势力插手南海争议,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复杂化的抓手。一方面企图为自己撑腰壮胆;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其根本缺乏妥善解决争议的诚意。作为对南海利益关切最大的声索国,中国对落实DOC以及推进COC有自己的主见和定力,既不会受外界的无端干扰而乱了节奏,更不会因他国的催促施压而被动就范。
一直以来,中国对推进COC秉持着积极、务实和开放的立场。但是,中方认为磋商签署COC应有几个基本前提:一,中国必须和东盟或东盟有关南海争议当事国平等地参与COC的谈判与磋商,以确保整个谈判、签署过程的公正、公平与透明;二,南海争议是中国和东盟某些国家之间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权的争议,南海区域外国家不应介入COC的谈判和签署,COC的适用范围和签署对象不应超出DOC所界定的范畴;三,COC探讨的只是危机管控机制,其最终目标无外乎是发展成为区域安全机制,而绝非某些国家所臆想的争端解决机制。南海争议最终的妥善解决,还是有赖于中国与有关当事国的双边外交谈判。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 吴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