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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送医考生上大学有违高考公平

发布时间:2013-06-30 07:2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被网民称为“中国好考生”的黄子恒,在22日查到的高考成绩仅为290分。这分数距四川省高考三本线还差187分。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党委主任叶欣介绍,黄曾想报考师范院校,学校为此向全国十多所师范学校发了推荐信,“目前还没有回音。”(6月24日《新京报》)

高考对于寒窗十余载的考生来说意义重大。然而,在他人生命安全遭遇不测之际,黄子恒选择了救助同学,而且是毫不犹豫。此举当赞,黄子恒被共青团四川省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人民日报》也给予他极高评价——“少年,在名为人生的考场,你已经赢了。”

话分两头说起,面对如此乐于助人、品德高尚的同学在高考中失利,学校是否应该考虑他的实际情况推荐他上大学呢?笔者以为,此举不妥。虽然黄子恒成绩略有欠佳与救人有关,但高考本身有着“铁的规则”,擅自违背规则,看似抚慰了人们对于“英雄考场失意”的不平衡心理,但势必对其他考生带来新的不公平。

每年的高考中,各种意外情况时有发生,有平时成绩优异却因忘带准考证被拒于考场门外的,也有因各种客观原因发挥失常的,如果一 一照顾下去,高考的“公开、公平、公正”又从何体现呢?

基于这样的认知,笔者以为,对于黄子恒的见义勇为,表扬、赞美,授给荣誉称号,都无不妥,好人应该有好报。但同时也应该一码了一码,他本来学习成绩一般,最多可以达到三本的水平,低分的事实已经形成了,不能因为他救人的善举就“奖”他个高考录取的“资格”吧?把两样硬扯在一起,既是对国家高考制度的不尊重,也是对黄子恒本人的不尊重,对其他考生的不尊重。

当然了,高校录取人才不拘一格,倘若有哪个学校基于对黄子恒同学身上某些特质的青睐,愿意破格(当然,这个“破格”在其招生规则中也应该有明确的约定)录取他,这倒未尝不是好事,我们自然应该为之祝福。而在此之前,学校一厢情愿的“推荐”则显得画蛇添足。(陈科峰)

来源:光明网 作者:陈科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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