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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得了赵红霞,诉不起郭美美?

发布时间:2013-06-25 08:4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18日,拥有67万名粉丝的法律学者徐昕发表了这样一条微博: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网上炫富,导致红会声誉及获捐额一落千丈,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并直接导致巨额经济损失。但红会至今未起诉郭美美的侵权行为。如今,起诉郭美美侵权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郭美美事件”悬而未决,只剩下一个公开的疑问:起诉郭美美,是不屑还是不敢?

起诉郭美美,有太多合情合理的因由:一者,郭美美当年不合实际的“身份炫富”,击垮了红会最后的斯文。最典型的例子,是四川庐山发生地震,红会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出的募捐倡议遭到网友满屏“滚”的回复。伤害不言而喻,责任岂可不追?二者,在得知有人提议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消息后,郭美美曾发微博称:“只要红十字会敢动我一根毫毛,我立即公布红十字会很多不为人知的贪污内幕!资料我已寄到美国,有胆的你们放马过来!”如此明目张胆的“叫板”,红会还有什么理由对“挑衅”置若罔闻?再说,从6月16日郭美美在澳门举办豪华生日派对来看,其对红会的“名誉侵权”,完全有赔偿能力。

如果以上疑问尚且是人人皆知的通识,那么,下面两个细节则直指红会的“心思”:一是在今年有关“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的问题上,一波多折、涟漪不断,最后以社监委的“辞职”收场,缺的究竟是什么实证呢?二是去年底,郭美美的玛莎拉蒂被一辆奥迪车撞坏。事发后,郭美美起诉肇事司机等三方,索赔69万余元。可见,郭同学并不是一个法盲。那么,她的嚣张与跋扈,红会凭什么选择性忽略?

从传闻到真相、从网友曝到阶下囚,赵红霞事件不过短短数月。同样是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同样是对公共利益的戕害,审得了赵红霞,为什么就诉不了郭美美?相关部门连说两句硬话的底气都没有,如此玄而又玄的情节,最后会不了了之?如果郭美美同学不是能量惊人,堂堂红会何以对其忍让无极限?

  邓海建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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