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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该随李新功一起被执行死刑的

发布时间:2013-06-25 07: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昨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6月19日 《京江晚报》)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关注杨达才、雷政富和李新功。希望他们身上值得反省的地方被更多人看到。

 

那些不该随着李新功一起被执行“死刑”的

6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11名幼女的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6月19日《河南日报》)

李新功终于被执行死刑了。这也算稍稍平抑一下国人的愤激情绪吧。但还有一些东西,是不该随着李新功的被执行死刑而一起湮灭的:

真相。关于案情,永城警方一开始就下达了封口令,不允许任何人随便发布有关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警方自始至终只发布了寥寥百余字的案情介绍,而对坊间关于受害幼女多达四十多人的传说,以及其他广泛猜疑的细节,一直未予回应。现在李新功被执行死刑了,李新功的背后还有哪些故事?真相会有大白的那一天吗?

反思。其一,是对李新功的反思。在此我想指出一个事实:当李新功一次次驾驶无牌轿车埋伏在校门口伺机作恶的时候,正是李新功本应恪尽职守的时候。一名长期上班魂不守舍甚至在上班时间外出作恶的官员,究竟是如何成长为一名具有“特别贡献”的优秀官员的?

其二,当然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在李新功一案中,最揪心的莫过于受害幼女那句“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的绝望哭喊。李新功的禽兽恶行固然令人发指,但李新功的轻易作恶以及好多帮凶(甚至有同样受到李新功侵害过的少女)的为虎作伥和助纣为虐更令人唏嘘扼腕。应该怎样建立起牢不可破的校园安全秩序?在李新功被执行死刑之后,这种反思尤其需要进一步的深入下去。

其三,是对“嫖宿幼女罪”这项罪名的反思。在更多的涉及未成年人性犯罪中,“嫖宿幼女罪”的罪名总是屡屡出现,每次都引发人们的汹涌争议。“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是否应该以李新功的被判死刑和被执行死刑作为契机,有一个彻底的了断?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辛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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