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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端午福利真是一场“误会”?

发布时间:2013-06-15 07: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池州市烟草专卖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该局为员工采购端午节福利物品的公告。公告称,拟花25万多元为该局职工采购端午节福利物品。对此,池州市烟草局回应称,这些钱是之前从职工工资里扣除的“福利费”,非公费。该局纪检部门称,采购得到同意,但始终未明确此种行为是否违规。(6月9日《江淮晨报》)

果如其言,发放对象覆盖包括清洁工在内的300多号人,并且一碗水端平,摊到每个人头上也就七八百元,说少不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于,过个节就能增收近千元的池州人绝对是“幸福的极少数”;说多不多指的是,就烟草局长期名声在外的好福利而言,端午节拎几个鼓鼓的袋子回家又有啥值得大惊小怪。

政企合一的烟草局,“好福利”在财务上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局外人当然看不透。但在同样的财务制度管束下,我们有理由认为,即便账上有再多的活钱,也不能随心所欲、想花就花。过个端午节就甩手数十万,并且毫不避讳“福利”二字,有可供对照的政策依据吗?

这样的政策依据当然是没有的,否则面对舆论质疑,池州烟草局也就犯不着“另辟蹊径”,绕着弯子给自己解围。不过,倒把事情越描越黑了。当事方回应称,钱是之前从职工工资里扣除的“福利费”,并非出自公款,因为公开采购才造成了大家误会。这个何等新鲜的说法,除了有辱公众的智商,怕是连池州烟草局职工也被雷着了:敢情这么多年的一笔笔所谓“好福利”,全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原本属于自己的依法所得竟被单位挪过去做了好人!

顺着当地烟草局说法,悖论太多了。就算没有违规动用公款发放福利,随意截留职工工资的做法,难道不是越权违法?临时工逢年过节也有福利,他们平时那点可怜的工资是否也遭到截留?既然开支不属于政府性质的公款,又何苦作茧自缚、堂而皇之地搞什么公开招标采购?

公务机构为发放福利搞招标采购,似乎尚不多见。日子过得滋润的单位并非烟草局独此一家,悄悄把东西买回来,一发了之也就罢了,“好福利”会继续成为一种传说。而池州烟草局主动把明细账晒在大众眼皮底下,这就怨不得我们的“误会”深入一层:一年到头,端午只是个小节,既然“25万过端午”,那么包括春节在内的其他节日,你们又是咋过的?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王景曙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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