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制的公务员招聘制度或将迎来一些转变。据媒体报道,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制《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变成“合同工”。
其实,早在2007年深圳就已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的,还将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
所谓公务员聘任制,是指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产生,通俗地讲,就是“合同工”。
这种招录选拔方式,对于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公务员一旦被录用或获得提拔,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原则上往往不会被清退或降职、免职。有的即便因为能力欠缺或“疏于小节”,也大多只是被调任或采取其它较为“温和”的方式处理。从而也导致一些公务员思想松懈、不积极履职。
聘任制则不同,它体现的是一种契约管理,聘任期满即合同终止,到期经考核不胜任领导岗位的,将不再续聘。因而,公务员聘任制有助于克服激励手段单一、人才壁垒过多、干部流动不畅等弊端,促进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打破“铁饭碗”,淡化“官念”,强化“公仆”意识;二是能突破体制约束,进一步拓宽视野,广揽人才;三是能促使公务员勤勉工作、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公务员聘任制是个好办法,值得一试,也希望更多地方加入到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之列。(张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