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联合发布公告,本市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位聘任制公务员,担任市科委、市交通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家政府部门的高管职位。据悉,这是本市首次试水聘任制公务员,聘期2至3年,年薪20万元起,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可被解聘,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传说”。(6月4日《北京晨报》)
北京首次聘任制公务员,打出年薪20万的公告,着实能够吸引公众的目光。因为年薪20万与普通的公务员相比较已经是不低的水平,算得上是高薪。但是,如此年薪20万元的高薪到底能否真正发挥鲶鱼效应,给公务员体制改革带来一缕清新空气,仍旧需要实践来证明。从2002年深圳开始探索的政府雇员制无疑就是聘任制公务员的积极尝试,但随之就销声匿迹。这样的发展历程不难理解,政府雇员制和聘任制公务员都是一种尝试,但这种尝试却是游离在体制之外的,有着天然绝缘的性质,难以形成对公务员整个系统的改革试点效应,也不是解剖麻雀的方法。
首先,从本次招聘职位显示,6个职位中要求博士和硕士学历的各3个,有的要求“10年以上大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工作经验”,有的要求“有牵头组织大型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的经验”。如此高标准的要求,与市场行情相比较,年薪20元的水平根本不止。所以说,年薪20元的聘任制公务员与其市场价值至多算得上相符,或者低于市场水平。如此一来,难以形成吸引力,也就难以招募到合格的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内部推荐,无疑再次进入旧的循环中,根本不是新的尝试,只是故伎重演罢了。
再者,也是聘任制公务员最关键的工资来源问题。这些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来源于财政拨款,即纳税人的钱。但是,他们的身份又是聘任制。于是就形成这样的两重悖论:体制内的有编制的公务员在拿着财政的支出,原本这样的岗位是可以从他们中产生的却没有产生,说明此类人才根本缺乏却不能从公务员队伍中产生出来;另外,对于这些年薪20万元的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无疑再一次增加了财政的支出,成为纳税人额外的负担。这一点,与公务员制度改革和精简机构、压缩行政成本相悖。
最后,聘任制公务员尽管是高薪的,但如何退出却是一个难题。如果一直按照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那么,年薪20万便和在企业工作没有本质区别。而如果他们本身在聘任制的合同期内被证明是不合格的人员,周期内的频繁更迭也会对政策的稳定性构成威胁。可见,尽管北京市首次实行的聘任制公务员政策,希冀着这是一次“鲶鱼效应”的发挥,但不得不正视这其中的真实问题,千万别以为高薪就是医治公务员制度的鲶鱼。(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