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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临时工” 是个多赢之举

发布时间:2013-06-09 08: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今后有望在广东杜绝。《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6月1日起施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

  (6月5日《人民日报》)

从本质上说,由于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人员必须具有执法资格才能代表国家或者政府部门上岗执法,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在编人员少、忙不过来等等,一些执法部门便雇用合同工、临时工来上岗执法。当然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就是本来执法部门在编人员够用甚至超编,但是为了工作更加轻松,也雇用合同工或临时工来冒充执法人员,反正工资由公家开,所以也就落个清闲自在。这种做法还常常成为部门领导安插亲戚混饭吃的一个手段,于是盛行不衰。

由于素质低,合同工、临时工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容易成为执法部门推卸责任的一个借口,“临时工干的”大行其道,一旦出了负面事件,首先想到的,就是将黑锅扣在临时工头上。

5月31日,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监控视频显示,有城管队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商户称,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对此,延安市城管局回应称,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临时工再一次在关键时刻充当了“扛事专业户”的角色。不管事实是不是临时工所为,临时工的存在,确实在执法过程以及责任事故的追责过程中,都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还是让“合同工”、“临时工”早早退出执法队伍。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曲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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