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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婴刑责须追究

发布时间:2013-06-07 0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收买被拐儿童是违法犯罪行为,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应该尽快加大对拐卖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

  (6月2日 《央广夜新闻》)

 每年20万失踪儿童,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不仅是这些儿童的不幸,也是他们的父母家人以及众多亲友的不幸和伤痛,是整个社会蒙受的损害。

许多年来,政府和警方在寻找失踪儿童、打击拐卖犯罪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投入了很大力量,使得这类罪恶受到遏制和惩罚,保障了更多孩子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但是,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却始终禁而不绝、打而不灭,值得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调查,以寻求更有效更具威慑力的破解难题之法。

拐卖儿童的不法之徒理当绳之以法。另一方面,那些悄然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无视法律也无视社会公德,其实无异于促成了这类罪恶,等于是给这类罪恶作了帮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市场就有供给,拐卖儿童的黑市猖獗,与收买被拐儿童的“市场需求”旺盛分不开。因此,张志伟主任主张加大对拐卖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处罚收买被拐儿童的违法者,确为当前头脑清醒的正确见解,社会管理部门应当重视。有道是:

  

  买婴刑责须追究,

  取缔黑市断“需求”。

  人权保障有法律,

  家庭幸福乐悠悠。

  

此外,民政部门可否认真调研一番,如何简化真正迫切需要收养孩子的家庭通过正常合法途径从社会福利院领养被弃孤儿的繁琐手续,让更多的孤儿获得家庭温暖、让更多的家庭获得天伦之乐,或许也是抑制拐卖婴儿罪恶滋生的有效举措之一。

总之,一方面坚决打击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大力倡导关爱被遗弃儿童的人间大爱,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多一分美好,少一分肮脏。

  (吴之如 文并画)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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