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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逃离性侵噩梦需“清醒剂”

发布时间:2013-05-31 09: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内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而这仅是被公开报道的案件。实际中,又有多少孩子被伤害,人们不得而知。为何屡有为人师表者将“魔爪”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这个国家的内心正被鞭打着。

  (5月30日《燕赵都市报》)

2003年笔者在一家法院从事新闻报道工作,当时就接触过多起这样的案件,至今还有两起案件让我忘不掉。一个20岁的青年教师平时经常看黄片,看完片子,他就在晚上潜入初中的女生宿舍,猥亵女生,短短几天的时间猥亵20人。还有一起案件是一个农村小学的教师,他经常将班里的女生以单独辅导的名义,在放学后留在教室里进行猥亵,长达2年多的时间。虽然犯罪分子最终服法,可它留给当事人的伤害却是一生的。

为什么这样的案件多发,为什么性侵的噩梦不醒,相关部门被催眠了是罪魁祸首。但是,如何让孩子逃离噩梦,如何唤醒社会的噩梦,还需要这样四剂清醒剂。一者,性教育需要清醒剂。性教育滞后,家长不好意思讲,大多数学校也没有相应的简单教育,孩子对这些事情知之甚少,等到有了躯体的伤害,家长才会发现。二者,校园管理需要清醒剂。此类案件多发,和教师素质有关,更和教育部门疏于防范有关。三者,法律普及需要清醒剂。各地都喊着、嚷着让法律进校园,而且也都为此付出了不少的资金,可是普及的结果是什么?最起码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四者,杂乱文化需要清醒剂。打开电视就是接吻,开开电脑就是下半身,听首歌曲还是“我要擦干眼泪陪你睡”。

这几天有一条很轰动的新闻,一位小学教师强奸6名幼女数十次拍裸照被执行死刑。这就是法治的苏醒。当“有人说出处女膜没破裂”的话语时,法律也真的就成了摆设。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以打击震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与防范保护意识。这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惩恶的决心,这是一个光明的起步。当然,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是一个大的社会问题和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防御,共同出力。

  郭元鹏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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