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记者近日暗访了北京的北海公园、红领巾公园、紫竹院公园等公园,发现有不少高档餐馆和私密会所隐藏其间,豪车随意进出,餐费高得离谱,自然,也不乏官员藏匿其中推杯换盏。
公园本应属于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现在却成了酒旗飘扬的私人享乐场,而且,有此问题的还不止北京一地的个别公园,记者调查发现,包括济南大明湖在内的全国不少城市的公园都有此问题。这难免让人怀疑起我们现在的公园到底是姓什么?
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公园本来不就应该没有这些东西么,何必要“再次”发文件来规定?这事虽然看起来吊诡,却也符合我们一贯把常识不当常识的惯例。
既然他们都忘记了常识,那就教教他们什么是公园。公园,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公众的园林。世界上最早的公园,起源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欧洲,一些皇家贵族的园林逐渐向公众开放,形成最初的公园。而我国最早的公园,也是在1905年由一些名流士绅倡议并集资,在无锡城中心原有几个私家小花园的基础上,建起第一个公园。
从公园的起源可以看出,园林经历了一个从“私”到“公”的过程,最早的园林都是属于豪吏大贾,老百姓根本没有欣赏的份,门口都赫然写着“穷人与某物不得入内”。而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才有了公共空间的概念,才有了平民与贵族同时进出的公共花园。
清朝的名流绅士拆除围墙,建立公共花园供市民休闲;现在,我们在公园里建起酒店、会所,只供少部分人去奢侈享乐。这到底是社会的进步,还是莫大的讽刺?
而如果我们把视野再放开一些,那些自然文化景区不也同样是公园么?自然遗产是天然生成,文化遗产是祖先遗留,比城市建花园还要来得容易一些。可就是有人吃定了这碗饭,不管自己有没有做一点贡献,建个大门、设个卡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卖门票,而且还都不便宜,像凤凰古城这样,动辄要一两百元的进城费,在全国也不在少数。
随着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娱乐休闲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但公园被割据,景区又高票价,能为普通老百姓留下的公共空间越来越少。
公园越来越有“私”的味道,一方面因为个别公园为了盈利,而忘记自己的职能;另一方面,恐怕也源于一些地方政府以市场化为借口,减少或根本不提供充足经费,让本来无法盈利的公园去自谋生路。公园的建设和维护是需要花钱,但公众在纳税的时候已经交了这笔钱,理应得到真正属于公众的花园。而没有公共财政的支持,有再多限制性的规定,也只是空喊“请客”,最后,还是没人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