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4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了由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组织的关于卓达太阳城小学、幼儿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听证会,并代表100多位业主提了反对意见。听证会后,分布在小区不同位置的4人家里的水电都出了状况,并先后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
(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社会普遍推行的用于保证各方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以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公正化、科学化乃至法治化的一项制度设计。然而,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组织的这个听证会,4名参加过听证会的业主代表,均遭受了利益对立方开发商的疯狂报复,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表明这个听证会已经沦为听“整”会,背离了法治化轨道。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是个有关项目建设的听证会。是已经审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遭到了100多位业主的强烈反对,甚至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之后,才召开的一个听证会。然而,听证会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咨询会而不是决策会;从技术上来看,属于信息搜集而不是信息的规划。而这个听证会,是在政府决策、项目审批、设计方案完成之后才进行的,显然已经在程序上出现了问题,漠视了业主的知情权和表达权。
再者,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既是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者,又是项目建设的监督者,甚至还是项目建设的实施者,难免与开发商穿一条裤子,因而,其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值得质疑。这个听证会,缺少一个社会成本预警程序,对听证会可能引发的后果缺少考量,导致利益双方因听证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却没有相应的处置机制和措施。
检验听证会效果的好坏,不仅要看听证会后政府作出何种决策,还要考量听证会本身是否增加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是否充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听证会的公信力,不是看听证会召开之后,政府决策是否顺利实施,而应该看听证会本身是否为利益多方提供了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是否通过听证会化解了矛盾,消除了分歧。可见,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组织的这个听证会,恰恰取得了相反的结果。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