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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红娘”好心为制度打补丁

发布时间:2013-05-22 10: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熊玲在武汉市“最美红娘”评选仪式上,获得江城“最美红娘”金奖。熊玲今年39岁,从事婚姻登记工作9年多来,她见证了3万多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还用“打印机坏了”、“网络故障”等善意的谎言,让500多对夫妇主动取消了离婚申请。熊玲坦言,“俗话说‘宁拆百座庙,不毁一桩婚’,作为一名婚姻登记员,我一直是这样做的。”(5月21日《人民日报》)

“最美红娘”火了。因为存在渎职与好心之间的纠结,在网上有关“最美红娘”争论明显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最美红娘”当“和事佬”挽救了不少家庭和婚姻,是一种善举,有助于社会和谐;另一派则认为,“最美红娘”的渎职行为严重影响甚至违背了离婚人的意愿,让一些本来应该顺利离婚的人耽搁了不必要的时间。

离婚自由。这是《婚姻法》中的重要原则。可是,婚姻之内,往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伦理常态。昨日结婚今日离婚、昨日离婚今日复婚的现象时有发生。用当下流行的网络词语就是“闪婚”或“闪离”。冲动是魔鬼,在“床头吵架床尾和”的婚姻世界中,公权力有着太多的冷漠。正如“最美红娘”熊玲所说,“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带着情绪来的,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他们内心根本不想离,我能帮就帮一把,别因一时冲动留下遗憾。”熊玲的举动,正是让公共权力拥有温度、达到温暖的一种做法。

然而,公共权力不是任人揉捏的玩具。不能因为手握权力人的喜恶,而改变其发挥职能的时间。对于一些铁定要离婚的夫妻而言,熊玲的举动实为多此一举。有些婚姻,即便再三挽留,想必也无法拯救。因此,熊玲的热心与善意,可能会与当事人的意志相左。

但话又说回来,离婚断然不是冲击的结果。如何让离婚不再冲动,是当下《婚姻法》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必须要承认的事实是,我国办理离婚的便捷程度,与我国一些行政审批制度完全不是一个层级。我国是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而在世界许多国家的司法制度中,都以不同的形式和称谓在离婚程序中设计了冷静期或等候期制度。其目的在于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时间进行考虑,进行如协调或调解的活动,确定是否已不存在继续维持婚姻可能。

与其说熊玲是渎职,不如说是一位基层婚姻登记员对当下体制“离婚的程序过于简单”“没有离婚等候期”的自我反抗与个体救赎。而一味地指责熊玲的渎职,或者赞扬其好心,都远离了这件事本身反映出来的本质问题——现有的离婚制度让国人变成了最容易兑现离婚冲击的人。只有从制度层面尽全力挽救即将失败的婚姻,才可能让“好心”的离婚登记员,得到一个公正的评价。

  王传涛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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