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带女生开房案”有了最新进展,据海南万宁市公安局政委叶青通报:警方根据目前侦查掌握证据,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冯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已提请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5月15日《京华时报》)
看到“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不仅有恨更有刺痛。一个是小学校长,一个是政府职员,两个本应该具有高素质的人,怎么就把黑手伸向了花季女孩?案件正在调查中。必须提醒的是,现在,海南6名女生正在面临二次伤害,这是善良的人们,断断不能接受的。
目前案件似乎陷入几个细节的缠斗中,其一,是否女生主动联系两男子。未成年人作为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即便主动联系,作为一校之长和政府职业,也不应该伸出黑手。在这一细节上纠缠,是对未成年人道德的污辱,是对6名女生的二次伤害。
其二,6人处女膜是否破裂。从报道中可以看到,几名女生已经做了二次鉴定。而家长们对警方公布的结果并不认可,有家长表示,“我也不相信医院了,我要自己带我女儿去其他地方做鉴定去”。这意味着,对于有些女生来说,还将面临着第三次甚至更多次鉴定。每一次鉴定,都是一次赤裸裸的伤害。或许这一细节直接关系案件定性,但相关各方为什么不在鉴定前更审慎一些,不更多考虑未成年人一些?
法律和人性,在精神上是相通的。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既要有法律视角也要有人性视角,既要确保事实不被蒙蔽也要确保未成年人不受二次伤害。这两者之间,是不应该矛盾的,应该成为办案孜孜以求的目标。
这也提醒我们,对于一些并不影响案件定性的细节,没有必要投以太多的兴趣。特别是在涉性犯罪中,没有必要像讲黄色段子一样,一一还原现场。即使有一些细节关乎案件定性,不细究不行,那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鉴定不严肃,程序不规范,由此造成的鉴定结果遭致怀疑,并进而导致未成年人一再鉴定,一再伤害,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万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省公安厅已经指令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担心会影响整个案件的侦破”。应该尊重警方独立办案,但也希望警方在办案中能够有更多的尊重意识,既要尊重家长和社会的心情,又要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在办案中对6名女生造成二次伤害。同样,媒体在报道中,也应该坚持有所报有所不报,即使正气凛然,也不能对6名女生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