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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不独立,监管会起作用吗?

发布时间:2013-05-19 07:3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料图

知名爆料人周筱赟13日上午爆料称,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实质就是红会养的公关部,而其实际控制人王永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之间涉嫌商业利益交换关系。王永在随后的采访中回应称,自己是红监会中发出质疑声最多的人之一,周筱赟对于他的监督完全是“误伤”。

  (5月14日《京江晚报》)

继郭美美“炫富门”事件后,近日红会又再次以负面形象进入公众视野,知名爆料人周筱赟的爆料,让“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为人所知。这是一个怎样的监督委员会?资料显示,红监会成立于2012年12月,承担着监督红会的社会职责,它与红会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而如果周筱赟爆料的内容是真的,红会的监督部门实则是它的一个公关部,而且两者之前还有利益往来,那么这对于公众来说无疑是种欺骗,不仅是红监会,就连红会的公信力也将遭受打击。

从目前爆出的内容来看,周筱赟的爆料显然还缺乏说服力,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制度层面上,红监会的经济是没有独立出红会的。中国红十字会官网在2012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中第24条明确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第25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应当为社会监督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日常办公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

在此之前,红会曾经公开表示,红监会是独立的机构,与红会没有关系。一个与红会没有关系的独立机构,为什么由红会为其制定章程?又为何由红会来提供经费保障和办公场所呢?一个处在经济从属地位,仰人鼻息的监督机构,它的公信力又在哪里?

在王永的解释中提到“正因为有人担心我们用钱之后不能公正地监督,考虑到中国目前的这种环境,所以红监会目前的活动经费由一位委员捐赠”。这样的解释与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背道而驰,公众究竟应该相信王永的一面之词还是红监会的章程?如果连工作场所和经费都需要倚靠红会,那红监会在监督评估红会时,是否还能做出公正不违心的评判呢?

由于公开的信息有限,红监会究竟有没有被“误伤”还很难下结论,但这场争论真真切切击中了我国慈善事业的软肋,无论是官办慈善还是民间慈善,总是遭到民众质疑的根源就在于制度性监督的严重缺失。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透明公开,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评估制度,需要一个有合法资质、公信度好的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谁来监管”、“如何公正监管”恐将成为今后慈善事业应该深入研究的课题。

  王爱敏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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