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漳州,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目前,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5月5日《潇湘晨报》)
与前几天沸沸扬扬的“老鼠肉冒充羊肉”事件一样,若不是公安机关严打,恐怕这些鼠肉和毒肉还在我们的餐桌上肆虐,而老百姓都还蒙头不知、举案大嚼呢。公安机关是值得表扬的,可是我们有许多部门的职责就是把这些害人的食品消灭在上餐桌之前,他们的工作都做到哪里去了!
可以说,我们的监管部门还真不少——对猪源及品质信息管理及屠宰场管理,有主管商品流通的经贸部门;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生猪质量把关,有工商、农业、食品检疫部门。这么多的部门,如果都层层严格把关,问题猪就很难连窜几关蹦上老百姓的餐桌。可事实是,我们这么多关口全部失守,毒肉病肉假肉全吃到老百姓肚子里了。
是罪恶肉贩太高明了吗?非也!他们的手段没有任何高科技和智慧含量,只是他们售卖死猪病猪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有专门负责收购的,而且这些人竟然是政府部门的雇员,是专门为政府收购病死猪做无公害处理的人;他们还自建和租用了大型冷库,有专门负责运输的,更有专门进货的国家注册的食品厂,这一切都在堂而皇之、有条不紊地干了那么久却没人过问。于是乎他们过五关斩六将,一路畅通无阻。可见,不是肉贩太狡猾,只是监管部门太无能。
我们不是喜欢用一个词叫“齐抓共管”吗?肉品涉及那么多部门的职责,真可以说是“齐抓”了,可是结果是毒肉病肉大摇大摆上餐桌,可见“共管”就是都不管。
是部门利益在作怪吧?据悉,一头猪的检疫费每头约150元,且检测过程繁琐。因此,一些部门能避则避,能推则推。还有的部门认为监管就是收费,收钱了事,哪管你背后洪水滔天。
所以说,罪恶的肉贩纵然可恶,根源还在有关部门不作为上。抓罪犯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可是监管失职更应该抓一抓。(朱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