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来到全国总工会机关,看望全国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各个时期的劳动模范代表。期间,习主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思考,“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五一来临之际,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可谓切中了劳动节的本质。因为,劳动节本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而设定。事实上,到了现代,劳动节几乎就是全民的节日。因而强调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几乎囊括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合法性的所得、致富,都应当被体面地赋予。而所谓体面劳动,无外乎两个内涵:劳动机会和劳动权益的保障。
强调劳动机会,在现代也就是指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勤劳致富途径。在促进就业机会方面,政府当把扩大就业岗位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考量上,这也是一切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现在一些地方为了单纯适应经济的“转型”、“升级”,在产业结构的引导上,往往并没有兼顾到甚至无视本地人口的就业情况和需求,“留守人群”的出现与此就大有关系,当只有家人分离才能实现充分就业,这样的“体面劳动”无疑存在遗憾。
另一方面,要促进劳动人口的自由和流动,加快对那些影响到公平就业的制度的改革,如户籍制度。同时,对于自由就业如个人创业,相关部门要着重在减少创业门槛上做加法,减少不必要的微观干预,并做好为创业人员的服务,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总之,促进公民更好的创业,应该是实现全民体面劳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劳动权益方面,要更加注重劳动权益保护在法律上的执行问题。现实中,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并不少,但诉诸法律的成本和门槛还较高,且在执行上严重不足。一些欠薪行为一拖就是几年,诉诸法律也无作用,这无疑是体面劳动不可承受之重。另外,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执行,都要朝着更为精细化的方向上迈进,要让劳动者感受到权益被保障,法律应真正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后盾。
当然,劳动权益保障更包括劳动报酬的合理问题。这方面,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收入调节和促进劳动“含金量”提高方面做双重加法,真正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价值和光荣。收入分配改革之外,体面劳动的获得,仍离不开整体社会安全保障网的健全和提质。如在煤矿、爆竹等高危行业,如果能让就业人员享受到体面的社会保障,他们就能够更多地向违规作业说不,成为违规操作的抵抗者,于行业的整体发展也是重大利好。
总的来说,体面劳动就是要让劳动者自由的劳动并能够通过劳动获得体面的生活。一个社会,正是要靠这样的体面劳动者越来越多才能够前行,他们既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又应该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与目标。与此相关的社会制度都要朝这个目标努力,当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能够“体面”地被保障,体面劳动才能成为现实,社会才能因此而体面。(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