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也设定“最低限额” 不道德何来爱心?
北京某幼儿园号召孩子向灾区捐款,有老师规定捐款最低限额,甚至说:“总数不能比别的班少!要捐红色的钱!”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在微博上呼吁:“不要向学生募捐,孩子本身没钱,再认为捐得越多越好,那就只有一个结果:伸手向家长要。”
(4月26日《河南商报》)
学校组织学生捐款,培养学生的爱心,无可厚非。但是,学生是没有收入来源的特殊群体,要求学生捐款,只能捐出他们手中的零花钱。不然,要来的钱有多少爱心可言?
学生真拿零花钱捐款,有老师会说:“你就捐那几块钱?”不仅对学生是一种很大的伤害,而且暗中培养学生一种可怕意识:“捐钱越多表示爱心越大”。这种把捐款多少与爱心大小挂钩的做法,容易助长学生捐款攀比。难怪有教育专家说:“这是培养孩子爱心还是污染纯洁心灵?”
捐款原本只是自发行为,捐或者不捐,完全由个人根据其经济能力和意愿决定。而今,规定捐款最低限额,实质上是把捐款变成了“爱心绑架”。于是,为了不破坏班级荣誉,学生只好硬着头皮向家长要钱捐款;家长不给钱,怕伤害孩子,更怕老师给孩子“穿小鞋”。这种强制捐款,背离了慈善的初衷。
事实也是如此。雅安地震后,许多企业纷纷公布自己的捐款数额,有些人列出了“捐款排行榜”;有些人则指责某某企业“小气”;还有些人则要求某个在汶川地震捐了1亿的企业“再捐一个亿”……这种娱乐式的看客心理,让人心寒。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传统美德,应该发扬;但是爱心本无价,无论一个人捐多少,旁人都无权指责。可是偏偏有人自以为正义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别人无端发难,故意让献爱心者难堪。这实则是一种最不道德的行为,何来爱心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