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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保证廉价的“良方”

发布时间:2013-04-24 12: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剂保证廉价的“良方”

王 可

廉价药是破解“看病贵”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多年来,廉价药“中标死”又是一个解不开的“死扣”。过去对药价管理,往往抓住的是最终定价,而业内人士解释“中标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最终定价限死,而药品流通环节成本过高,最终导致药品的生产成本与出厂价倒挂,药企承担不起,只能停产廉价药。

对于黑幕重重的药品中间环节,一方面公众多有诟病,但因是潜规则,其间水到底有多深,外人只能是雾里看花;另一方面,中间商因为恶性竞争,往往会将不必要的流通成本最终全部转嫁到药企和患者身上。现在,廉价药的定价实行“一刀切”,药品的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全统一了,其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成本都被评估和公开,这一做法保证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利润空间,也避免了流通环节中恶性竞争的发生,从供销两头保证了廉价药的生存空间,对消费者来说真是一剂“良方”!

新闻背景:

首批10种廉价药品将统一售价

 5月10日起执行,将还有40种廉价药陆续实行统一定价。

 维C银翘片、复合维生素B等药品价格便宜,且药效不错,但近几年却频频出现廉价药“中标死”、普通药店买不到等情况。昨日,记者从镇江市物价局了解到,为“救活”廉价药,我省将对首批10种廉价药品销售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并于5月10日起执行。

 统一售价为保证廉价药各环节合理收益

 据镇江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全省廉价药品一直采用最高零售价的管理方式。之所以要改为统一销售价格,是因为这10种廉价药品都是临床需要、安全性较高、供应面临困难的药品。为保证廉价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三个环节的合理收益,特别是维护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廉价药品的正常生产与供应,最终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省物价局决定取消廉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管理方式,改为分环节制定统一销售价,具体为:统一出厂价格、统一批发价格、统一零售价格。

 据了解,实行药品零差率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将按统一批发价格执行,不得在此基础上另行加价。社会零售药店以及不实行零差率的各类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将执行统一零售价格。统一价格公布后,原药品经营单位执行的中标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废止。

 统一售价略涨为“救活”廉价药

 记者发现,10种廉价药品统一零售价格与原最高零售价格相比,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与原中标零售价格相比,价格有一定提高。是什么原因导致统一销售价格略涨?

 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份,我省公布了第一批《江苏省廉价药品目录》,进入目录的药品共50种,其中西药33种,覆盖了抗微生物类、解热镇痛类、心血管类、消化系统类等14类临床常见适应证。另外,目录中还有17种中成药,覆盖了解表剂、清热剂、扶正剂等10余类临床常见适应证。

 在这个50种廉价药品目录中,很多药品都是老百姓熟悉的药品。比如感冒风寒经常吃到的藿香正气丸,一盒6袋装卖价只有7元左右,而20袋一大包的复方板蓝根颗粒只卖10多元。这些药品价格非常便宜,且老百姓普遍感觉药效不错。但是,由于利润太低,不少生产企业不愿意生产,以致近年来这些药品在药房经常断货,不少患者只好多花钱买高价药来替代。

 要“救活”廉价药,就要相应提高药价,鼓励企业生产廉价药。省物价部门在考虑企业合理利润、市场情况后选择10种廉价药进行了定价。“目录中药品价格适当上调,不会太大程度影响患者支出,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市场供应,保护百姓利益。”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我省仅公布了10种廉价药品统一销售价格,下一步还将陆续对剩下的40种廉价药品价格进行公布,统一销售价格。(姚秀峰 叶明旻)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王 可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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